[索引号] | 12610823MB29680310/2018-00137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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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横山区政务信息中心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横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横山区住建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建设事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职能调整
(一)划入住房制度改革、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的规划、审批和实施职能。
(二)新增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职能。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城市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住宅和房地产业、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拟订本县的政策规定。
(二)编制全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园林绿化等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相关行业管理工作。
(三)负责编制和修订横山县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县城总体规划、村镇规划的审核申报和管理,对规划的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四)负责县城建设。负责城市燃气、热力以及县城规划区绿化的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对县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审查上报和监督保护工作。
(五)指导村镇建设。负责省、市、县级试点镇和示范村庄建设的指导工作。
(六)负责全县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总体规划范围内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三线”核准和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县外建筑业企业的市场准入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单位、设计企业、建筑制品企业的资质和从业资格;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的设计审查;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征收与管理工作。
(八)贯彻实施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全县本级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设工作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全县墙改基金的收缴工作;负责全县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及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建筑物或设施的强制拆除工作。
(十一)负责对不按审批设置的户外广告宣传等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门店和市场除外)、出店经营、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行业管理及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十五)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占用审批和占用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对城市违章建筑查处(主要指无审批手续建筑、少批多建、批低建高等)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房屋的权属管理和房屋的登记发证管理,依法确定房产权属。
(十八)负责并指导全县房产交易、抵押、租赁、交换、经济中介服务、价格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拆迁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勘察设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县外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市场准入及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全县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资质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测绘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测绘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应用工作;负责全县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测绘资质管理工作。
(二十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物业管理政策和办法;指导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
(二十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园林绿化企业、房产评估中介机构和房屋拆迁公司等资质的管理工作。
(二十三)组织协调房地产业、城市建设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并推广科技成果。
(二十四)指导全县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廉租住房政策及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及省上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增职能
根据县编办《横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横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横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的通知》(横编发【2014】5号文件)精神,主要职责是依法管理县域内的人民防空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省、市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构建“五个”横山为目标,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关键,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解放思想,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努力实现横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跨越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市政基础及公用设施建设。
(二)强力推进安居工程建设。
(三)提升城市管理的长效化管理水平。
(四)大幅提升建设行业监管水平。
(五)全面提升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住建局系统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及12个下属单位,正科级事业单位5个:市政所、市容所、监察大队、设计室(差额)、住保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7个:质安站、房产所(差额)、招标办、西南所、路灯所、园林所,燃气办。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1、横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编制9人,现有在职16人。
2、局属事业单位12个,其中全额预算单位10个,差额预算单位两个,及横山区城建监察大队,正科级建制,编制10人,现有人员38人;横山区市政所,正科建制,编制8人,现有人员24人;横山区市容所,正科建制,编制12人,现有人员51人;横山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正科建制,编制10人,现有人员13人;横山区设计室(差额预算单位),正科建制,编制8人,现有人员12人;横山区房产管理所(差额预算单位),副科建制,编制6人,现有人员6人;横山区质安站,副科建制,编制9人,现有人员14人;横山区招标办,副科建制,编制6人,现有人员14人;横山区西南城建所,副科建制,编制3人,现有人员18人;横山区路灯所,副科建制,编制6人,现有人员12人;横山区园林所,副科建制,编制6人,现有人员19人;横山区燃气办,副科建制,编制6人,现有人员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我局(系统)固定资产原价3,693,228.00万元,其中房屋类22.1656万元,专用设备49.3045万元。房屋地址区二完小对面,目前由下属单位城建监察大队、市容所、市政所、燃气办使用。房产所有公用车一辆,资产原价13.8万元,城建监察大队有铲车两辆(在局机关固定资产1辆)、执法车8辆,资产原值111.44万元,市容所有公车3辆,资产原值31.6万元,市政所有公车1辆,通污车1辆,资产原值38.4万元,住保中心有公车1辆,资产原值15万元,质安站有公车1辆,资产原值15.2万元,招标办有公车1辆,资产原值14.9万元,西南城建所有公车1辆,资产原值11.92万元,房产所有公车1辆,资产原值13.8万元,路灯所有三辆特种作业车,资产原值48.94万元,园林所有公车1辆,资产原值11.88万元,园林洒水车1辆(借用清洁大队)。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2018年绩效目标管理未开展、一般公共预算为0万元,预计2019年全面推进。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2213.58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17年总预算增加560.28万元。全系统2018年调入及新分培人员32人及特种作业车辆经费追加,新增1个副科级建制单位燃气办。主要是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
(2)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2213.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5.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6.0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局及下属单位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具体内容与本章第一节相同。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213.58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17年总预算增加560.28万元。全系统2018年调入及新分培人员32人及特种作业车辆经费追加,新增1个副科级建制单位燃气办。主要是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预算全部归属“21201城乡社区事务”科目,经费支出2213.5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较上年增长560.28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的工资及特种作业车辆经费追加等,新增1个副科级建制单位燃气办。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全年预算支出2213.58工资福利支出1505.57万元,较上年增长361.67万元,增长原因是全系统2018年调入及新分培人员32人及正常调资补发;商品和服务支出522较上年增长182万元,增长原因是承接市上下放诸多职能财政安排对应的工作经费特种作业车辆经费追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6.01万元,较上年增加42.41万元,增加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及退休费的标准提高。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1、我系统市容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较上年增长1.79万元,原因是车辆年度保养及维修,故费用增大,我系统公务用车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调出特种作业车辆费用,以及部分单位实行公车改革。
2、局机关和园林所的公务接待费是1.45万元,较上年增长0.85万元,增长的原因是上级部门检察指导工作频繁。
3.部门会议费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我系统2017年未安排会议费、2018年预计住保中心分配保障房有关事项 ,安排几次会议。
4、.部门培训费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未安排培训费,2018年预算安排我局质安站、市容所、招标办、住保中心培训费,主要是为了提高工作业务水平,对各单位相关人员的业务进行培训。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预算安排我局机关运行经费6万元(农村危房改造经费),无预算工作经费,2018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基本支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9万元,其中:路灯所办公用品4万元,新成立单位燃气办办公用品及设备购置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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