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610823MB29680310/2018-0008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横山区政务信息中心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2018年横山区审计局预算公开
2018年横山区审计局预算公开
时间:2018-05-18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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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预算说明和部门收支预算表两部分。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

3.组织、实施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对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县直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乡镇政府财政决算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3)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投资项目资金到位及投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对县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民生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5)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配合和参与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有关审计项目。
       (6)对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相关事项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并进行综合分析,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政府宏观决策服务。
       (7)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5.向县政府提交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6.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7.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署定)暨“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审计

一是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关注“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房地产去库存等,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追赶超越发展目标和五新发展战略的落实情况;二是围绕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财政资金绩效是否提高、减税降费是否到位、营改增是否全面推开、阶段性降费政策是否接续等,促进财政支出结构优化;三是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懒政怠政庸政问题,推动政策落实、促进政令畅通。

区审计局一季度实施“同级审”,3月底前完成,后三季度将按照上级审计机关方案执行,按时完成。

(二)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及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以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公共财政和政府预算体系、增强财政政策有效性、促进依法民主科学理财和提高预算执行效果为目标,以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重点。一是关注财政税务等部门预算管理,税收及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各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二是关注预算执行效果和部门行政管理成本,检查评价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关注行政运行成本和管理绩效;三是结合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密切关注减税降费、营改增、阶段性降费等政策执行情况,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四是围绕“八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落实情况及整治“四风”的要求,加强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廉洁政府建设;五是积极推动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预决算公开和财政管理的规范化,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和财政绩效水平。

区审计局对本级政府财政、地税部门组织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财政各专户专柜、收费管理中心、国资办、住建局、双创办等单位,7月底前完成。

(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署定)

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在本级政府自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抽查,搞准口径、摸清底数、分析结构,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是否存在脱离当地财力、不顾财政约束的无序举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等问题,坚决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累积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关注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效益、揭示损失浪费、资金沉淀等问题,从管理角度对本级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风险化解和效益效率的提高。

区审计局将根据上级机关统一安排,组织参与实施,11月30日前完成。

(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按照审计署和省厅部署,继续开展对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一是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加大对安居工程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以及重点环节、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推动关于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促进安居工程政策落实;二是保障资金安全,规范工程建设和住房分配管理,促进提高安居工程资金绩效;三是揭示重大违纪违法、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促进反腐倡廉;四是推动解决安居工程体制机制性障碍,堵塞制度漏洞,促进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

区审计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安排,配合市局开展审计,3月15日前完成。

(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署定)

以推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重在责任、稳步推进的原则,对我区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区审计局结合组织部门委托的乡镇(办事处)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对2个乡镇(办事处)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11月30日前完成。

(六)重点投资项目审计

一是围绕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绩效,坚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规范发展、确保质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的公共工程项目审计力度,开展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二是开展项目跟踪审计,重点关注项目落地、开工建设、资金到位等情况,关注立项决策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关注投资项目规划布局、投向结构、投资效益等情况,着力反映投资领域结构不合理、重复建设、绩效低下以及重大违法违规等问题;三是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监督,提高投资绩效。

根据区政府安排,区审计局对2010至2012年定惠渠节水改造工程、创业西路市政道路工程等40个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12月底前完成。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全面贯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和陕西省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各项规定,紧紧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与责任落实两大主题,全面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重大经济工作决策部署情况。一是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改善民生的政策落实等情况,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结合本地实际,落实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任务要求;二是结合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责任情况开展审计;三是对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依法依纪揭示和反映促进有关方面追责和问责,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问责机制,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水平,保障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的制约监督。

按照区委组织部委托,区审计局对区委办、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办等19个单位原任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12月30日前完成。

(八)全区行政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情况专项审计

以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绩效为重点,持续关注全区行政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情况,加强会议费、“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监督,促进廉洁政府建设,严格预算约束,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

区审计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方案,统一组织实施,6月30日前完成。

(九) 开展正版软件审计监督工作

根据中、省、市要求,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审办行发〔2012〕61号)确定的工作重点,2018年继续开展正版软件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主要对2017年1月至12月期间,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软件采购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采购实施情况以及对更新、购置的软件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审计监督。

区审计局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审计项目同步实施,按照规定时间统一形成报告上报,11月30日前完成。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横山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横山区审计局

2

横山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3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纳入本年预算的人员共50人(含退休人员10人),其中:全额行政编制5人,实有人员13人,退休人员10人,遗属补助人员3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2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0日,无公务用车。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部门绩效管理暂时未开展,预计2019年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429.21万元,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9.74%,主要原因2018年调入人员增加,人员取暖费增加(采暖补贴)及交叉审计项目增多。

(2)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429.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2.64万元,占支出总额57%;商品和服务支出81.69万元,占支出总额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33万元,占支出总额18%,专项业务费支出26.55万元, 占支出总额6%,为办公设备购置及通信网络系统维护等费用。部门预算总支出较上年同比增长9.74%,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增加,人员取暖费增加(采暖补贴)及交叉审计项目增多。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66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26.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及通信网络系统维护等费用)。

公共预算拨款(按支出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审计事务”经费支出429.21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9.7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2.64万元,较上年增长8%,主要是调入、录用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81.7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33万元,较上年增长35%;主要原因是比2018年退休人员增加了退休费和财政供养人员取暖费增加记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的采暖补贴中。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动分析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主要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各级部门业务指导、培训和检查等方面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81.70万元,较2017年81.88万元基本持平,主要安排用于交叉审计差旅、培训及日常公用等支出。

7、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预算政府采购项目资金2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6.3万元。用于采购更换审计人员工作用电脑设备及审计宣传资料制作等,全部实行政府采购。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同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人员经费预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全年工资预算。

5.公用经费预算。是指部门、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和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日常性公共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一般维修(护)费、小型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指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8.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9.专项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 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等。

 

     附件:横山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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