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陕西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和《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研究、实施预算外资金(现称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对全县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管理和监督。
2.规定预算外资金管理措施,编制部门综合预决算。
3.按照国家票据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全县各类财政性统一票据,罚没票据的领购、发售和稽核,对票据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清理。
4.配合财政监督监察局,对全县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经常性的进行监督检查。
5.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财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陕西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和《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研究、实施预算外资金(现称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对全县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管理和监督。
2..规定预算外资金管理措施,编制部门综合预决算。
3.按照国家票据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全县各类财政性统一票据,罚没票据的领购、发售和稽核,对票据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清理。
4.配合财政监督监察局,对全县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经常性的进行监督检查。
5.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财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横山区收费管理中心,是隶属财政局的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3人,遗属人员2人。现在在财政局大楼一楼办公。
(四)2017年度收费管理中心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费管理中心预算是根据上年度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年收费管理中心工作任务,进行了预算编制。具体是:
(1)收入预算134.91万元,均为一般预算公共服务拨款,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3.5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支出预算134.91万元,较上年增加3.55万元,按功能科目划分,全部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预算是根据单位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的需要测算核定的。
(3)按经济科目划分,较上年增加3.5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110.83万元,津贴补贴支出56.76万元,年终一次性工资4.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79万元。商品服务类支出6.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六)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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