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3016086072R/2026-00007 | [ 主题分类 ] | |
|---|---|---|---|
| [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 [ 发文日期 ] | 2026-03-17 |
| [ 效力状态 ]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储备项目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 ||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储备项目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为保障我区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启动政府储备项目用地预征收工作。为充分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预征收土地位于横山区白界镇白界村,拟征收面积共47.15亩(征收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放线为准),具体权属、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预征收土地拟用于政府储备项目用地。该储备项目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用地项目。
三、工作安排
该土地预征收工作由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分局具体实施,公告发布后负责开展拟征收地块的勘测丈量、权属调查、附着物清点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抢修等。凡有上述违规或其他违法行为的,一律不予补偿并追究其责任。
特此公告。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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