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3016086072R/2025-00075 | [ 主题分类 ] | |
|---|---|---|---|
| [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 [ 发文日期 ] | 2025-08-20 |
| [ 效力状态 ]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政府储备项目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 ||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政府储备项目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政府储备项目用地征收土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文号及征收面积、位置
该政府储备项目用地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25〕168号”文件批准,批准征收面积5.7721公顷,位于横山区白界镇白界村。
二、安置方式及补偿费兑付方式
本次征收安置方式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结合的方式。本次征地补偿费兑付方式由征收土地实施单位拨付至所涉镇(办)农财服务中心,镇政府负责兑付至相关权利人。
三、征收土地实施时间
本次征收土地经陕西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经区政府会议研究,该项目自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四、其他事宜
本次征收土地经陕西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自本公告发布十个工作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方案如有异议的,可在有效期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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