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3016086072R/2023-00862 |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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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 [ 发文日期 ] | 2023-03-07 |
[ 效力状态 ]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横山区教师调整管理意见的通知 |
各镇(街道)、办事处、农场,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实现城乡师资共建共享,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现将《横山区教师调整管理意见》修订如下:
一、教师调整原则上在编制限额内、岗位专业需要的情况下进行。满编超编的学校原则上只出不进,因结构性短缺,商编制部门,采取“出一补一”的办法,适当调整。
二、教育系统公益岗教师、局属单位人员流动,继续执行原来的流动程序,即由本人申请,经教体局研究,报人社局审批。
三、基层教师调入城区学校(包括主城区、白界镇、十小);或基层、城区教师调入科创新城学校(包括十三小)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调动的教师,原则上所任学科、学段要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一致。
(二)申请调入幼儿园、小学的教师要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调入中学的教师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教师任教满3年(2021年起通过事业单位招聘、校园招聘的幼儿教师在本园任教满3年),方可申请调入主城区或科创新城,会计、后勤人员根据幼儿园的实际需求调整。基层中小学教师任教满3年,方可申请调入主城区,再任教满3年后方可申请调入科创新城;主城区教师任教满5年,方可申请调入科创新城。
(四)凡申请调动的教师,原则上在申请调入的学校(幼儿园)学科和专业技术岗位有空缺、原学校(幼儿园)学科教师能适时补充的情况下,方可调入。
(五)申请调动的教师,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六)大龄且单身、身体残疾(需提供残疾证)的教师申请调动,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考虑。
(七)申请调动的教师除产假外,其他不在岗时间(含病假、事假、哺乳假和借调外系统等)均不能计算在任教年限内。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不满的,若基层学校专业教师有富余,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基层学校调整或城区周边学校交流。
五、从区外调入的教师,须在本校任教5年后方可申请调动;申请在区内跨系统调动的教师,须在本区任教6年后,方可申请调动。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调动。
(一)任教年限不符合规定标准的。
(二)上一学年度不在岗时间达五个月及以上或近三年内累计十个月及以上不在岗的。
(三)新任领导未满一年的(基层学校除外)。
(四)所带班级即将升入六年级或九年级的教师。
(五)夫妻双方均为教师,如一方调入科创新城学校任教,另一方在3年内不予调入科创新城。
七、每年在系统内人事调整前,申请调动的教师须填写《榆林市横山区教师调动申请表》,经校(园)长、学区校长签署意见,盖章后交教体局人事股。教体局根据摸底情况,拿出初步调整方案,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后,提请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学校之间的在职教师调整由教体局实施,局属单位人员、公益岗教师调整由人社局实施。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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