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3016086072R/2026-00001 |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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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6-01-23 |
| [ 效力状态 ]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下属单位进行202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 |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了全面掌握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下属单位2025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公务员考核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榆林市横山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区政府决定对各工作部门下属单位2025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2026年1月26日开始,2026年2月6日结束。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一)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所有下属单位(包含股级单位),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检察院、法院未上划工作人员由考核组委托主管部门按照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二)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借用人员在原单位考核;担任多项职务的领导干部,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考核;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进行考核;当年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同工同酬人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临聘人员不在本次考核范围,可参与对其他考核对象的评价。
三、考核准备
(一)文件和表册。下发考核通知和表册,附表由考核组指导后复印填写。
(二)工作汇报材料。包括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三)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单位的考勤、学习、受表彰奖励等相关记录、资料,待考核组查阅。
四、考核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包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聚焦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抓实抓细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开展各级巡视巡察整改,紧盯省市重点经济指标监测数据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逐条核实,完善材料,确保上级下达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区委、区政府目标任务考核。全面考核区委、区政府下达目标任务指标、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其他人员年度考核。领导班子考核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推动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表现作为重要依据,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综合表现;领导干部及其他人员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现实表现。
(四)其他重点工作。包括各单位职能工作和特色指标完成
情况,受表彰奖励和通报批评情况,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等事项。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召开考核测评会。
1.考核组说明考核相关情况。
2.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工作报告。
3.民主测评。组织参会人员进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主管部门评价。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对所分管单位进行评价。
(三)社会评价。考核组随机抽取工作人员,对本系统各单位进行评价。
(四)个别谈话。考核组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取被考核单位干部职工进行谈话。重点了解单位总体情况、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五)调查核实。通过实地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实。
(六)综合分析。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目标任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进行实绩分析、科学研判,形成考核评价报告。
六、考核结果反馈和运用
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社会评价、主管部门评价、各级通报、党纪处分以及考核领导小组评价等情况,将被考核单位确定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七、考核要求
(一)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认真查找存在问题,不夸大成绩,不回避问题,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对待年终考核。
(二)考核组成员要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考核有关工作纪律。对在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核组形成考核书面报告。包括对被考核单位情况的总体分析、取得的基本成果与亮点、存在问题和不足等。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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