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3016086072R/2025-0000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3-21
[ 效力状态 ]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21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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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农场、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陕西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方案(2023-2025)》《榆林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2025年榆林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立足维护畜牧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坚持免疫预防优先,扎实开展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切实筑牢动物疫病防控屏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原则,落实和完善区、镇、村三级动物防疫体系,扎实开展免疫效果评价,强化疫苗质量管理和跟踪监测,保证“真苗、真打、真有效”。

二、目标任务

(一)扎实开展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集中免疫工作。以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和布病等强制免疫病种为主要防控目标,密切注重结核病、狂犬病和炭疽病的检疫检测,强制免疫病的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科学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做好程序化免疫,扎实推进“先打后补”工作,持续跟进免疫抗体检测。密切注重炭疽病的监测,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预警预报,确保炭疽疫情不再发生。城镇注册犬狂犬病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乡村注册犬狂犬病免疫密度不低于70%。

(二)加强布病、结核病血检工作。6-8月份,要在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组织下,各区域畜牧兽医站配合做好全区牛羊的布病、结核病检疫检测工作。对种牛、种羊和奶畜100%进行布病血检;近一年内检出布病阳性牛羊的养殖场(户)或自然村5月龄以上羔羊和犊牛100%血检;对近一年内未检出布病阳性牛羊的自然村5月龄以上羔羊和犊牛按5%进行布病抽检,如抽检发现阳性畜,要扩大检测范围,对所在区域范围内未免疫或灌服免疫达6个月以上的牛羊全面进行布病血检;人间如有新发布病病例的村庄,对未免疫或灌服免疫达6个月以上的牛羊全面进行布病血检;对近一年内从外地新调入的羊子、牛要全部血检;对所有奶畜进行结核病检测。对检出的布病、结核病阳性畜禽要立即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养殖场(户)实行彻底消毒处理。

三、防控措施

(一)切实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工作。区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要紧盯生猪养殖生产、调运、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关键环节,全面落实进场进户排查、清洗消毒、生物安全措施、检疫监管措施等综合性防控措施。持续开展非洲猪瘟专项调查,严格落实分片包村包场排查周报告制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不断提升预警能力。畅通疫情核查举报渠道,加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发生不明原因猪死亡的监测,一旦发现疑似疫情或监测阳性,按规定立即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认真落实《西北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方案》政策措施,严格执行指定通道运输制度和生猪“点对点”调运备案制度。积极开展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的创建。

(二)筑牢强制免疫防线。全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从2025年3月25日开始,4月底前全面完成;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从9月1日开始,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农场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场(户)的防疫主体责任,明确任务要求、细化责任清单,加大政策和资金的保障力度。认真实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和布病等强制免疫病种全面免疫,积极做好狂犬病、魏氏梭菌病、羊痘、结节性皮肤病、传染性胸膜肺炎、鸡新城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自主免疫和必要的全面免疫。

(三)认真落实规模养殖场的“先打后补”政策。按照《陕西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2023—2025年)》要求,2025年政府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的疫苗应停止供应规模养殖场(户)。因此我区将全面推行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的“先打后补”措施。各区域畜牧兽医站要结合规模养殖场的实际,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树立“生产者防疫、受益者付费”理念,进行“先打后补”备案,切实落实养殖场的主体责任;督促规模养殖场通过陕西智慧动监“先打后补”模块,按时提交申请,按要求上传信息,及时完成审核和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至今年底前实现我区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的全覆盖。

(四)抓好养殖户的备案和免疫信息记录核查。各镇(办)区域畜牧兽医站要指导养殖场(户)通过“陕西智慧动监”微信小程序,做好养殖场(户)的备案、基础信息更新和完善等工作,并在免疫结束后及时上传免疫信息,包括疫苗种类、使用剂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同步填写纸质免疫档案,并建立免疫信息抽检、核查制度,确保数据准确。

(五)抓好疫病防控工作。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要严格落实畜间患病防治规划和畜间布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全面落实检测、免疫、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人员防护等关键措施。以种畜场、奶畜场和规模养牛养羊场为重点,全面开展布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的建设,提升养殖环节生物安全水平。强化牛羊调运监管,严格落实牛羊产地检疫和落地报告制度,做好隔离观察。跨省调运活畜时,应通过动物指定通道,查验、消毒合格并签章后方可进入省境,对跨省调运奶畜、种畜的,严格按规定调运审批,并落实到场隔离和检疫规定;加大对调入牛羊、高风险畜群及疑似病畜的监测排查力度,对检出的阳性畜或病畜按规定进行扑杀并无害化处理。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对卫健部门通报的人间病例,主动做好畜间排查、流行病学调查和紧急免疫等工作。强化患病防治知识宣传,引导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环节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全区持续开展布病、结核病检测净化工作,做好狂犬病、炭疽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工作。

(六)强化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和流行病学调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区域畜牧兽医站要做好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和春秋季各类疫苗免疫效果的评价工作。要坚持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相结合,科学采样,系统分析,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对抗体合格率未达标的,要原点采样,重新监测,及时强化免疫,建立有效免疫屏障。做好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强化疫情追踪溯源工作,准确研判疫情发展态势,切实把握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权。

(七)严格动物卫生监管。区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要规范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全面落实动物指定通道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出具动物检疫票证、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等行为。推动养殖场(户)备案和防疫信息登记全覆盖,督促指导养殖场(户)按规定申报检疫,做到有申报必受理,检疫合格电子出证率达100%。加大养殖、屠宰企业动物卫生风险分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动物运载车辆和运销户备案登记及清洗消毒制度。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闭环管理。加强“智慧动监”信息化管理,建立覆盖养殖、运输、屠宰、诊疗等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网络。全面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大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测监管力度,全力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八)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农场,各有关工作部门要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健全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应急体系,建立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规范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程序,落实举报核查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密切关注重点区域动物不明原因死亡现象,一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科学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按规定程序送检、报告,并规范处置。强化应急值守,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严格按照“早、快、严、小”的处置原则,迅速控制并消灭疫情,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农场的主要领导是属地动物防疫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场户的主体责任,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要求,全面协调好政府和技术单位的“双轨”运行机制,组织实施强制免疫,采取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社会购买服务等有效措施,保障强制免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物资保障。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镇区域畜牧兽医站要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强制免疫工作经费;要准确掌握库存物资信息,对缺乏的应急储备物资及时补充,保证应急物资储备充足;要做好免疫物资保障工作,严格疫苗耳标的进出库台账管理,切实做到疫苗的全程冷链管理,确保疫苗在规定的条件下贮存、运输和使用,保证疫苗质量。

(三)严格督查考核。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督查考核制度,在春秋两季集中防疫期间,各镇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开展评价指导,有效解决防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村级防疫工作人员的考核力度,确保防疫工作落实落地。凡因防疫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加大技术指导服务力度。要持续完善区域兽医实验室、冷链体系等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加强基层畜牧兽医体系能力建设,要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基层兽医机构和队伍,确保动物防疫能力与当地防疫需求相匹配。积极开展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宣传及培训工作,指导基层动物防疫人员、从业主体等全面掌握技术要点,提升疫病综合防控能力,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布病干预包、明白纸等方式,引导从业主体遵守防疫规定,落实防疫政策。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防疫一线,强化实地指导服务,协调解决生产实际问题。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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