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3016086830W/2020-00002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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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横山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横山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的规定和措施。
(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的改革和发展工作;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协调全区文体广电设施建设布局,参与重点文体广电设施建设和管理区级公共文体广电设施。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艺术活动以及公益性文化馆、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推动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工作;管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制定全区文化艺术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研究拟定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产业规划和管理规定;指导、协调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
(五)组织、协调全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申报推荐国家、省级、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审核申报全区重点文物的保护、考古发掘、古建筑维修项目;审核申报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保护项目,加强对国家、省级、市级重点保护名录的保护工作;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流散文物征集、文物鉴定工作;协调、指导、检查全区文物安全工作,推行文物安全风险等级鉴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文物、盗掘古墓葬、走私贩卖文物的案件。
(六)组织、协调全区旅游工作。编制全区旅游事业和重点景区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区旅游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领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利用;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和评估;指导全区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开发、建设和质量等级评定;组织领导全区旅游统计及分析工作;申报管理全区重大旅游投资项目;协调管理假日旅游工作;监督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旅游项目的服务标准;申报全区国际、国内旅行社的设立,协助上级部门完成旅行社年检工作;指导各类宾馆、酒店的星级评定;组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评比;监督管理全区旅游市场,查处违法旅游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优化旅游环境;受理旅游投诉案件,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对投诉案件的处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全区电影发行放映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审核、申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查在全区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它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和检查重大宣传活动,统一组织和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
(八)负责全区文化娱乐、电影、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互联网上网服务和音像市场的管理;依法实施娱乐、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影、美术品经营和音像、电子、书报刊等出版物经营项目的行政许可;监督、指导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并开展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市场稽查工作。
(九)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管理全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指配全区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管理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工作,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高新技术的应用。
(十)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活动和全区印刷业;负责书报刊印刷、发行单位审核申报;负责非法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认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全区“扫黄打非”行动;调解著作权纠纷,查处著作侵权案件。
(十一)组织、协调全区体育工作;推动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和中小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检测;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区体育竞赛、竞技体育项目的设置与布局;举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参加省、市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比赛;指导体育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推广;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体育宣传工作,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指导和管理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研究拟定全区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的人才发展规划,制定人才培训和艺术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体广电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及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文化、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和研究会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城区文化设施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工作。
2.完成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验收工作。
3.完成新图书馆、文化馆的运营及图书馆和文化馆的总分馆建设。
4.完成投资950万元的响水堡墙体及周边小环境治理和西门抢险工程。
5.完成投资155万元的明长城至横山区边墙壕至魏墙村段长城本体及周边环境保护维修工程。
6.完成投资150万元的横山起义纪念馆陈列布展和投资45万元的波罗古堡防洪、大西门抢险工程。
7.推进在全区范围实施广播电视地面数字微波覆盖工程,实现地方台节目全覆盖。
8.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全域旅游总体规划及重点景区、红色革命遗址的规划工作。
9.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积极申报国家AAA级景区和省市级旅游名镇及省市级旅游示范村。
10.做好全区整体文化旅游规划工作。按照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课题研究规划和全域旅游规划,将规划的美好蓝图变成现实生活真景实物,进一步提升我区文化旅游整体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7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横山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本级(机关) |
2 |
横山区文工团 |
3 |
横山区文化馆 |
4 |
横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
5 |
横山区电视台 |
6 |
横山区差转台 |
7 |
横山区图书馆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54人;实有人员217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19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未安排预算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部门绩效管理已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
七、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计30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73.4万元。
与2019年对比,2020年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4992万元下降31.58%,主要为专项业务经费减少形成。
2020年支出预算总计3073.4万元,按照功能分类划分: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73.4万元,按照经济科目划分:基本支出2467.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0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8万元;项目支出606.22万元。
与2019年相比,2020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较上年4492万元下降31.58%,主要为专项业务经费减少。
与2019年相比,2020年基本支出较上年2573万元下降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下降0.5%,商品和服务支出下降64.0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下降68.99%,以上基本支出变化主要为厉行节约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的2419万元下降74.94%,主要为年度工作任务变化影响形成。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0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73.4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财政预算收入0元。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较2019年度的4992万元下降31.58%,主要为专项业务经费减少导致预算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7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73.4万元,与2019年4992万元下降31.58%,主要为专项业务经费减少导致预算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功能分类划分:我部门均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20年为3073.4万元,基本支出2467.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44.98元,公用经费支出22.2万元;项目支出606.22万元。与2019年相比,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2463万元下降0.73%,主要为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减少形成的,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110万元下降79.82%,主要是减少了三公经费开支,项目费较上年2419万元下降74.94%,主要为年度工作任务变化影响形成。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406.9万元,均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的2396万元下降0.5%,支出变化的原因为有退休人两人人员经费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39.5万元,较上年的110万元下降64.09%,支出变化的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8万元,较上年的67万元下降68.99%,支出变化的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下降,“三公”经费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约法三章”有关要求,全局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预算水平与必须确保的公务支出比较吻合。会议费支出0元,培训费支出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费财政拨款预算2.4万元,较上年的32万元下降93%,主要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约法三章”有关要求,全局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厉行节约,缩减支出而形成。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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