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610823MB29680310/2020-0024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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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横山区政务信息中心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横山区工业商贸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工业、商业、民营经济和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商业、盐业行业等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区能源体制改革,协调全区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商业、民营经济运行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负责全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和融资担保机制;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民营企业的发展工作,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催生小企业,培育规上、限上企业;并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负责企业人才队伍的建设。
(四)根据中省市有关规定和经济发展实际,负责全区工业领域产业发展的管理工作;负责民爆企业的规划、布局、申报、审核及生产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室内装饰行业、包装装潢印刷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散装水泥等原材料行业的管理和推广工作;负责手工业联合社、工业企业减负。
(五)负责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指导,规范企业行为,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发展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全区现代服务业(物流业)发展工作,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七)规范市场流通秩序,负责行业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包括直销与特许经营管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等;负责成品油、盐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等特殊行业的管理。
(八)执行中、省、市、区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政策,组织落实中、省、市、区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进出口商品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九)贯彻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按照中省市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区加工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引导企业对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负责全区机械(装备制造业)、冶金、钢铁、化工、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电力、新兴产业等产业发展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工作,推动全区装备制造业发展;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工业、商业等产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工业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
(十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区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管理政府财政投资的信息化项目,推动数据资源交换和共享;指导全区工业信息化产业发展,促进工业、商业和信息化深度融合;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推动“互联网+”快速发展;加快电子商务提质升级;推动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电子商务要素市场;完善电子商务民生服务体系;优化电子商务治理环境。
(十二)负责全区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煤矿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作;组织煤矿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监督煤矿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督促煤矿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组织指导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资源整合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
(十三)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煤矿生产能力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超能力生产和违规生产行为;组织协调煤矿生产、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能源生产安全等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煤炭、兰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煤层气开发、煤炭洗选加工为清洁能源产品的行业管理,参与煤转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利用的规划、勘探、开发及项目转化建设协调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石油储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负责全区煤炭铁路运输计划管理工作,承担区煤炭铁路运输计划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榆林煤”“榆林兰炭”品牌战略规划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区油气长输管道的安全监管与协调工作;负责全区煤矿采空区的普查和治理工作。
(十六)依照国家盐业法规和政策,加强对盐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制止滥采乱挖,促进科学利用资源。
(十七)负责全区年度碘盐配给工作;负责全区食盐储备计划的管理以及宏观调控工作,确保全区食盐供应稳定;协调有关部门在我区盐业开发项目的论证和报批工作;指导全区开展食盐行政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建立健全全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十九)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工业经济: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17亿元,同比增长6.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2亿元,同比增长7%。完成原煤生产1392.69万吨,占年生产任务1485万吨的93.7%,实现产值49亿元,税收11亿元,完成原油生产14.6万吨,与去年持平;聚烯烃完成70.69万吨,同比下降0.8%;精甲醇完成75.93万吨,同比增长17.41%;发电量206亿度,同比增长175.18%;水泥完成33.84万吨,同比下降52.78%。
(二)社会消费品: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7.54亿元,占年计划76.96亿元的100.8%,同比增长10.3%。其中,商品零售业73.28亿元,增长9.05%;餐饮收入3.68亿元,增长19.9%。全年新培育入统限上企业8家,新储备冷冻猪肉50吨,国庆节前投放10.536吨。二手车交易实现332单,交易额166214元;完成进出口创汇总额1.17亿元,同比增长0.74%,占年任务1.38亿元的84.4%,其中出口1.06亿元,进口1007万元。
(三)非公经济: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204户,累计14279户,其中新增各类企业196户,累计2914户,新增个体工商户818户,累计达到10553户。全区新进规上工业企业9户,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8.7%。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本部门为机构改革合并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部门为2020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区工业商贸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8名,在职人员75人,退休人员57人,已属补助人员8人,60年代精简人员24人。
(五) 、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4个单位合并后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辆,0万元),其中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我部门办公场所在区政府大楼14层,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价值0万元,安排购置设备0台,价值0万元,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77.82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
2020年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
七、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0年度本部门预算收入共计137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7.8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2020年度本部门预算支出共计137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77.8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20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337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7.8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2020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377.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77.8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入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7.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77.82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7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9999)1377.8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77.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6.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9.0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经费9万元,办公费13.1万元,印刷费0.93万元,邮电费3.18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0.65万元维修费0.8万元,宣传费 1.04万元,差旅费10.5万元,安全检查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08万元,品牌管理20万元,电子商务管理10万元,,中小企业补助资金45万元,碘盐配售款2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6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本年及上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020年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2020年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2020年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政府采购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 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 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四)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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