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610823MB29680310/2019-0026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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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横山区政务信息中心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横山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 |
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2、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
3、监督、指导、管理全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148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4、指导、管理全区司法助理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工作。
5、指导、管理全区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6、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控、帮扶和矫正工作。
7、参与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9年,我局要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1、全面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治理工作,落实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确保“七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创新普法形式,深化普法教育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加强法治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利用法治宣传日,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法治宣传教育,依法维护公民正当权益。
3、全力配合政法部门宣传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扫黑除恶工作要求,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管理为工作推手,多渠道排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加强全区律师行业的管理服务,强化律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积极开展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业务指导培训,规范律师代理行为,为深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出新贡献。
4、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向基层延伸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完善“12348”等各项便民为民措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件以上。
5、持续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提设,加强社区矫正业务业务培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素质。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低于0.2%。
6、强化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刑满释放重点人员衔接充分发挥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作用,积极化解特定领域矛盾纠纷,依托政府广场法律服务大厅、西南新区法律服务中心以及各调委会,打造“大调解”法律服务格局。各调委会共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0件以上。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区司法行政系统共有21个基层预算单位,分别是陕西夏洲律师事务所、横山区公证处、城关司法所、塔湾司法所、波罗司法所、白界司法所、雷龙湾司法所、响水司法所、党岔司法所、武镇司法所、高镇司法所、殿市司法所、石湾司法所、魏家楼司法所、赵石畔司法所、韩岔司法所、双城司法所、南塔司法所、石窑沟司法所、艾好峁司法所、石马洼司法所。目前,系统共有工作人员114人;退休人员17人;遗属补助人员4人;执法执勤车辆8辆。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以及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是按照区财政局预算编制有关要求,结合区政府对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安排以及2019年工作计划,比照2018年收支情况编制,详见附件。
二、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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