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610823MB29680310/2019-0024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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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横山区政务信息中心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有关政策、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指导工作。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登记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指导定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全县收费公示及明码标价工作。依法受理、查处价格领域各类举报、信访、投诉案件。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横山区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协调质量强县活动。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定边县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全县质量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品牌战略的推进实施。组织实施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管理产品质量检验、监督抽查工作。负责质量分级和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组织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全区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落实中省市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实施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负责计量强制检定和校准工作。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指导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贯彻中、省、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度,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五)贯彻执行中、省、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分组分类管理制度。参与制定全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抽样检验。组织实施市场准入备案管理工作。组织监督实施研制、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十七)负责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进入市场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九)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部门制定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健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执法工作。贯彻上级部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一)负责管理和指导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相关工作。
(二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
(二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职能转变。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因涉及机构改革,本部门2019年未下达相关具体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7月底,因涉及机构改革,现核定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暂未核定;实有在职人员15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7月30日,本部门因涉及机构改革,资产暂未移交,合并。本年度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32.61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为1932.61万元,由于本部门是机构整合单位,于2019年3月整合成立,所以无往年对比。
2019年出预算为1932.61万元,含公共预算拨款1932.61万元,无往年对比情况,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1932.61万元,由于本部门是机构整合单位,于2019年3月整合成立,所以无往年对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为1932.61万元,含公共预算拨款1932.61万元,由于本部门是机构整合单位,于2019年3月整合成立,所以无往年对比。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0.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24.8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5.73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112万元,机构改革,无往年对比。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6.18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为7.52万元,对比情况原因同上。
(3)卫生健康支出78.3万元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对比情况原因同上。
(4)住房保障支出里的住房改革支出183.3万元,均为人员支出,对比情况原因同上。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932.6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690.1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568.85万元、津贴补贴493.58万元、奖金44.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9.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2.7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2万元、住房公积金138.3万元,机构改革,无往年数据对比 。
商品和服务支出207.73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5.7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1.7万元、电费3.3万元、邮电费4.75万元、取暖费5万元、差旅费5.1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12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专用燃料费20.864万元,劳务费8万元、委托业务费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16万元,对比情况原因同上。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7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0.89万元、抚恤金5.2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5对比情况原因同上。
其他资本性支出10元为办公设备购置费,对比情况原因同上。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4.12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 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2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6.5万元。机构改革,均无往年数据对比。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20.61万元,机构改革,无往年数据对比。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144万元,其中:为企业刻章60万元,房屋租赁12万元,办公用房装修30,办公设备购置10,食品安全抽检32。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指从事市场监督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
3、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专项支出。
4、信息化建设:指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附表: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表.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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