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610823MB29680310/2019-00235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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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横山区政务信息中心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横山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 |
一、部门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二)承担依法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区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六十年代精简外省回陕退职职工补助。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指导全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城市社区设置、调整、报批工作。
(五)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街道、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负责村委会调整及更名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普查、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规范全区地名标牌的设置和管理。
(六)承担依法对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婚姻法律法规,负责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倡导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对全区殡仪馆、公墓、墓地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宣传、殡葬执法检查、殡葬职业教育和殡葬岗位培训等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负责辖区内的弃婴接收、登记、管理、统计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机构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编制全区年度民政事业经费预算、决算和民政统计工作;负责福彩公益金项目申报、审批和资金管理;指导监督街道、乡镇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四)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我局有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基层政权、社会事务、财务管理。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巩固提升社保兜底保障工作。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要求,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将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加强低保与扶贫两项制度的衔接,适时提高低保保障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高于扶贫标准。
(二)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顺应养老需求,积极推进区域敬老院升级改造,完善敬老院法人登记,更好地提高区域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积极申报床位补助。三是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全面完成目前省市批复未建的农村幸福院建设。
(三)继续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一是继续对剩余开展城市社区达标改扩建工作,完善城镇基础设施。二是全面做好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的推进建设及验收工作,力争年底完成建设任务。三是推进“四社联动”工作深入开展。
(四)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心敬老院项目建设资金,重点完成室内装修、室外配套工程和绿化等设施建设,力争年内完成。进一步加快推进榆横生态陵园项目建设,争取落实进场道路跨越长城段审批手续,确保年内开工建设,为科创新城建设贡献力量。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榆林市民政局(机关) |
2 |
榆林市横山区福利院 |
3 |
榆林市横山区救助站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53人;实有人员74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6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89.98万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389.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9.9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55.2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心敬老院工程款预算;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389.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89.9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55.2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心敬老院工程款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89.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9.9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55.2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心敬老院工程款预算;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389.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89.9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55.2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心敬老院工程款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89.98万元,较上年增加155.2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心敬老院工程款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9.98万元,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涉及一个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
(1)行政运行(2080201)660.15万元,较上年减少218.99万元,一是因为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移交养老机构,随之人员经费减少;二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的支出。
(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80299)531.13万元,主要是因业务需求,民政事业费增加。
(3)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081005)157.41万元,较上年下降0.35万元。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9901)2.6万元,该部分资金是职工生育保险专项支出,今年从其他功能分类科目中分离出来,属于新增,故增减变动无法与上年同期比较。
(5)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2.07万元,该部分资金是公务员医疗保险专项支出,今年从其他功能分类科目中分离出来,属于新增,故增减变动无法与上年同期比较。
(6)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16.62万元,该部分资金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险专项支出,今年从其他功能分类科目中分离出来,属于新增,故增减变动无法与上年同期比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9.9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750.34万元,较上年减少188.75万元,原因是工资支出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93.61万元,较上年增加202.69万元,原因是增加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支出182.4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46.03万元,较上年减少158.66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养老机构,故该部分核算减少;
资本性支出(310)300万元,较上年增加300万元,原因是中心敬老院工程项目支出。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9.98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418.67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90.41万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300万元;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334.8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46.03万元;
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3.65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同比下将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提高认识,克服困难,缩减无意义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化,因无出国计划;公务接待费0.95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同比下降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无意义的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同比下降1%,原因是严格控制费用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原因为本年未安排购置。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局机关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9.55万元,较上年增加8.63万元,主要原因是慈善协会经费预算增加22万元所致。其他机关运行经费有所下降。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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