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610823MB29680310/2019-0022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横山区政务信息中心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
时间:2019-08-07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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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交警大队是区公安局领导下主管全区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机构,是全区交通警察队伍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对策和发展规划,领导、检查、安排部署全区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二)参与制定城乡道路交通规划;负责全区交通管理安全设施的规划、管理和监制工作。

(三)负责全区交通事故的预防、调研和复议复查工作,参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

(四)指导全区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对违法、肇事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五)负责全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组织领导和实施全区公路巡逻综合执法;负责公路治安案件的处理、公路刑事案件的先期处置和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处理,承担交通警卫保障任务。

(六)负责全区机动车辆的管理检测和牌证核发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审验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交警系统的法制建设,执法检查,开展法规调研活动。

(九)负责全区交警系统的规费、罚没款管理,编制经费预、决算及内部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全区交警系统的服装、设施、装备和有关物资的分发、调配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和区公安局做好全区公安交警机构编制、班子配备工作,提出本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使用意见;负责全区交警的组织、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全区交警系统干部教育和业务培训。

(十一)组织领导全区交警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对全区交通民警履行职责、行使职能、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和专项督察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区交警工作统一指挥调动、公安交管要情信息收集、报告工作;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接受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进行先期处警。

(十三)负责机关文电、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的处理与管理;负责机关保卫、卫生、信访、内外接待、车辆使用、维修等警务保障及固定财产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和区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源头与路面、宣传与共治、农村与城市、高速与地方四个并重,突出事故预防、秩序管理、交管改革、科技应用、规范执法、队伍建设六项重点工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理格局,努力实现交管改革有新作为、农村道路管理有新突破、高速公路管理有新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有新亮点、大数据应用有新实效、队伍整体形象有新转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出行新期盼,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继续争创先进,为实现区委确定的“三大目标”、建设高质量的小康横山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预算包括大队机关预算和各中队预算。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隶属于横山区公安局,业务上受榆林市交警支队领导。大队内设办公室、财务室、法制室、宣传室、交通指挥中心、交管中队、信息中队、车管所共8个科室,下设城区中队、殿市中队、石湾中队、白界中队、事故中队、塔湾中队、响水中队、雷龙湾中队共8个中队。

财务实行二级管理,一级核算。大队作为主管会计单位,对区财政局负责,接受同级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中队为报账单位,由大队直接管理、核算。中队设专职报账人员,负责处理本中队的各项财务活动。

我区交警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指挥”的原则,将区交警分别纳入同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管理。经费由区财政局予以保障。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我区交警系统体制从2004年10月份调整以来,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指挥”的原则,将县(乡)交警分别纳入同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管理。截止目前为止,本部门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实有人员129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98人,工勤人员17人,其他人员1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保有车辆22辆,其中:大队机关4辆;交管中队1辆,城区中队4辆,事故中队4辆,雷龙湾中队2辆,石湾中队2辆,殿市中队2辆,响水中队2辆,塔湾中队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无。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无。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设计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22.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按照职责与绩效结合的原则编制,以区财政关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项目预算设置为要求,提升预算项目统筹能力,提高效率,以职责定项目,以绩效定预算,涵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车辆驾驶人管理等公安交警履职项目,推动横山公安交管工作新发展,为横山的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预算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区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2018年实际情况,按照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的测算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

(一)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为2722.8万元,较2018年度1235.6万元,增加了1487.2万元,增长了120.3%。主要是因素是:一是人员增加,工资及津补贴、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预算增加;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使预算增加;三财政制度改革,预算外账户取消,全部纳入预算内核算。 

(二)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预算收入与支出均为2722.8万元,较2018年度1235.6万元增加了1487.2万元,增长120.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及津补贴、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预算增加;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使预算增加;三财政制度改革,预算外账户取消,全部纳入预算内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预算收入与支出均为2722.8万元,较2018年度1235.6万元增加了1487.2万元,增长120.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8.4万元,较2018年度851.6万元增加了696.8万元,增长了81.8%,商品和服务支出1154.1万元,较2018年度330.4万元,增加了823.7万元增长了249.3%。主要原因:一、较上年度相比新增人员较多,各项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二、财政制度的改革,预算外账户取消,工程款全部纳入预算内核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预算收入与支出均为2722.8万元,较2018年度1235.6万元增加了1487.2万元,增长120.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8.4万元,较2018年度851.6万元增加了696.8万元,增长了81.8%,商品和服务支出1154.1万元,较2018年度330.4万元,增加了823.7万元增长了249.3%。主要原因:一、财政制度的改革,预算外账户取消,工程款全部纳入预算内核算,使预算内数值较上年相比增幅较大。二、人员增加,使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都有所增长。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预算收入与支出均为2722.8万元,较2018年度1235.6万元增加了1487.2万元,增长120.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8.4万元,较2018年度851.6万元增加了696.8万元,增长了81.8%,商品和服务支出1154.1万元,较2018年度330.4万元,增加了823.7万元增长了249.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及津补贴、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预算增加;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使预算增加;三财政制度改革,预算外账户取消,全部纳入预算内核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度我大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度我大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1、2019年度“三公经费”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87.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度未安排支出,因公出国(境)本年度未安排支出。

2、2019年度“三公经费”部门预算安排增减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87.9万元,较去年预算84.9万元增加了3万元,增加了3.53%,其中:公务接待费5.9万元,较去年预算5.9万元保持不变,主要因素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万元,较2018年度的79万元相比增加了3万元,增长了3.7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逐渐老化,修理次数较2018年相比次数增加,支出较2018年度有所增加;因公出国(境)本年度未安排支出,与2018年度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安排支出367.1万元,较2018年度330.4万元增加了36.7万元,主要因素是工作人员增加,按照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核算公用经费,人员的增加,日常运行经费也随之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6.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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