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610823MB29680310/2018-0013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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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横山区政务信息中心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横山区水务局2018年预算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
榆林市横山区水务局是区政府负责水利工作的的职能部门。下设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河务水库管理站、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水土保持监督站、水产工作站、水土保持工作站、水利灌溉管理站、水利水电工作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惠渠管理处、雷惠渠管理处、芦河渠管理处、响惠渠管理处、石湾渠管理处、河口庙水库管理处和二道峁渔种场17个事业单位。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中、省、市关于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相关地方性规章,并组织实施。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务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提出中省市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报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3)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拟订全区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承担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要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建立和落实水资源管理取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制度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处理乡镇及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管理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水生动物防疫检疫费、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和农业灌溉水费。
(7)负责全区水行政管理工作。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进行行业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并负责监督实施;综合协调管理中、省、市安排的各类水利水保重点项目,并负责监督实施;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全区城乡供水、节水灌溉、引调水、河流治理、机电提灌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区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自来水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9)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有关政策,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监测预报和监督执法工作;负责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或申报、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
(10)负责全区渔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渔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水产品养殖环节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出售、收购、利用、经营、运输、出口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渔政执法和队伍建设。
(11)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道和重要库坝、渠道、水电站等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区水利队伍建设。
( 13 )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4)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全区全年完成水土保持治理面积110km2;新建改造基本农田0.83万亩;营造水保林4.95万亩、经济林1.13万亩;种草6万亩;封禁治理3.6万亩;新建淤地坝2座、加固维修75座;解决农村饮水安全0.79万人;水产品产量达到1915吨。
2、助力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年内新修宽幅梯田2.2万亩。
3、稳步扩大全区稻田养蟹规模,确保8500亩,力争达到1万亩。
4、协助区委、区政府全面建成河长制。
5、加强水保防治、水资源、河务水库、渔业管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案件,结案率达100%。
6、实行防汛领导责任制,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完善各类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做好河口庙水库维修养护。
7、加强国营渠道管理,做好五条国营渠道维修养护工作,全年完成灌溉面积5.89万亩。
8、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9、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主动完成人大、政协交办的提案议案。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7个(含局机关) :
序 号 |
单 位 名 称 |
1 |
榆林市横山区水务局本级 |
2 |
榆林市横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3 |
榆林市横山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
4 |
横山区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
5 |
横山区水利水电工作队 |
6 |
横山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
7 |
横山区河务水库管理站 |
8 |
横山区水土保持监督站 |
9 |
横山区水利灌溉管理工作站 |
10 |
横山区水产工作站 |
11 |
横山区定惠渠管理处 |
12 |
横山区雷惠渠管理处 |
13 |
横山区响惠渠管理处 |
14 |
横山区芦河渠管理处 |
15 |
横山区石湾渠管理处 |
16 |
横山区二道茆鱼种场 |
17 |
横山区河口庙水库管理处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0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93人;实有人员390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377人,单位的退休人员149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辆,本部门没有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部门绩效目标管理暂未公开,预计2019年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横山区水务局部门财政拨款入3411.65万元,较上年减少5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1.65万元,较上年减少56.65 万元;收入合计3411.65万元,较上年减少56.65万元,原因为:改革发展经费及职工工资178万元未包含在内。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横山区水务局部门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1.65万元,较上年减少5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1.65万元,较上年减少56.65 万元;收入合计3411.65万元,较上年减少56.65万元,原因为:改革发展经费及职工工资178万元未包含在内。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横山区水务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1.65万元,较上年减少5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1.65万元,较上年减少56.65 万元;收入合计3411.65万元,较上年减少56.65万元,原因为:改革发展经费及职工工资178万元未包含在内。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支出3411.65万元,较上年减少56.65万元,其中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06.55万元,水土保持316.58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56.33万元,防汛84.38万元,其他水利支出2647.81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支出3411.65万元,较上年减少5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1.65万元,较上年减少56.65 万元。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2398.8万元,较上年增加 99.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4.13万元,较上年增加 124.1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72万元,较上年减少77.0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计支出12.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3万元,公务接待费8.98万元,较2017年减少支出70.86万元。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数83.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43.28万元;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05万元,培训费支出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为公务用车由机关事务局封存,公务接待费及培训费减少原因为本次公开的预算只包含人员定额预算经费,不包括专门打报告申请的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公用经费预算支出28.72万元(包含工会经费、公务员车补),较上年减少,公用经费测算依据为人员定额预算,增减与人员数量相关,减少也与专门打报告申请经费有关。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4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213农林水支出(类)03水利(款)01(项)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13农林水支出(类)03水利(款)03(项)机关服务: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3、213农林水支出(类)03水利(款)04(项)水利行业: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4、213农林水支出(类)03水利(款)05(项)水利工程建设: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的支出;
5、213农林水支出(类)03水利(款)06(项)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6、213农林水支出(类)03水利(款)14(项)防汛:反映防汛业务的支出;
7、213农林水支出(类)03水利(款)16(项)农田水利: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8、213农林水支出(类)03水利(款)33(项)信息管理: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信息管理事业单位支出;
9、213农林水支出(类)03水利(款)35(项)农村人畜饮水: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0、213农林水支出(类)03水利(款)99(项)其他水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1、213农林水支出(类)99其他农林水支出(款)99(项)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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