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610823MB29680310/2018-00087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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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横山区政务信息中心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横山区旅游局2018年预算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本区相关落实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全区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行旅游行业标准化服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旅游资源的调查、研判、开发和客源市场的普查、评估、调研工作。
3、负责申报管理全区旅游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协调区级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指导全区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和建设。监督管理各类旅游专项资金的使用。
4、负责旅游形象品牌建设、旅游线路推广和重点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旅游区域合作,健全跨区域旅游合作体系;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引导旅游企业研发、生产、销售旅游商品,收集、发布全区旅游市场动态信息。
5、负责全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创建、申报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旅行社、星级宾馆、饭店、旅游定点单位以及其他旅游行业组织的初审、申报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旅游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进行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
6、组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和技术竞赛、创新创优活动;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分析和假日旅游工作。
7、接待境内外媒体及境外旅行商。
8、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负责旅游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管理全区旅游市场;受理旅游投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办行政应诉事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9、协调管理全区旅游安全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完成横山区全域旅游规划;
2、完成圁水名苑以及黒峁墩乡村旅游规划;
3、完成现有两个A级景区的设计规划,并完善各项手续的审批;
4、对现有的两个A级景区进行规范管理、规范运行,并对该景区进一步打造新的景点;
5、完成圁水名苑景区项目建设,督促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的建设,申报并审批3A级景区工作;
6、督促波罗古堡相关设施建设,完成3A景区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7、完成李自成故里景区规划的评审,加大对景区项目建设;
8、加强对全区旅游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培训导游人员,规范运行;
9、制作横山旅游宣传册,制作个别宣传视频,建设微信公众平台,加强旅游宣传工作,扩大横山旅游知名度;
10、报批横山区旅游星级饭店,力争2018年挂牌2个;
11、组建横山区旅游开发公司;
12、配合市局做好各种旅游宣传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旅游局为区政府直属机构,正科级建制,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
事业单位1个,其中: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1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核定事业编制11名,领导职数1正2副,现实有人数1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在区政府大楼办公,无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绩效管理暂未开展,预计2019年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部门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共计2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万元,项目支出125万元,因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所以无上年对比数据。
2、支出预算:2018年部门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共计2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万元,项目支出125万元。因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所以无上年对比数据。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为行政运行支出98.6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25万元。因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所以无上年对比数据。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按经济分类科目分为基本工资12.02万元、津贴补贴18.9万元、奖金1.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9万元、办公费3.96万元、印刷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差旅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7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及办公用房修缮2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因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所以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2018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预算情况
2018 年“三公”经费及培训费预算为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培训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所以无上年对比数据。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预计2018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有关情况:预计2018年度公务接待共8批次。因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所以无上年对比数据。
(3)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度单位无自有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支付区机关事务局派车费用等日常支出。因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所以无上年对比数据。
2018年培训费部门预算2万元,主要是用于今年我单位工作人员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2018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即专项业务经费财政预算10万元。因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所以无上年对比数据。
2、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为新设立单位,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7.2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及办公用房修缮等。
3、因单位为新设立单位,所以无上年对比数据。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旅游宣传: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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