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公示公告>正文

关于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1 08:29:15 来源:市场监管局 作者:
【字体大小:

横山县自由空间网络会所等73户企业(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横山县自由空间网络会所等73户企业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本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本局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在采取邮寄送达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下,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执法文书,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进行:(五)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等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件材料中载明原因和经过。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的规定,本局决定采取在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的方式送达《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横市监处罚〔2026〕11-83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附件2:《榆林市横山区73户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市场主体名单》


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8日            


[网络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