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分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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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位置 |
面积 |
用途 |
申请单位 |
批准日期 |
到期日期 |
租赁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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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榆52-7天然气井项目临时用地 |
殿市张家湾村 |
1.6717公顷 |
天然气开发 |
长庆油田分公第二采气厂 |
2026.6.30 |
2028.5.21 |
7.4520 |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横山区环城北路
单位: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分局
邮政编码:719100
联系电话:0912-766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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