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区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的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2024年12月31日以前成立的社会团体、2024年12月31日以前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示:
2024年度应参加年检社会组织424家,截止2024年7月31日,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282家(其中合格142家,基本合格136,不合格4家)。未参加年检的有142家社会组织,119家年检结果为不合格(9家正在办理注销登记,48家已纳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库),23家已注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责令以上未按规定参加2024年度年检的119家社会组织和年检不合格的4家社会组织在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或办理注销登记,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地址:区政府大楼2楼212办公室,联系电话:7614150),对拒不整改且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榆林市横山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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