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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源保护地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重型载重车辆通行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4-07 17:25:00 来源:政务信息中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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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王圪堵水库水源保护地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重型载重车辆通行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榆林市横山区城关街道办王圪堵水库坝梁至榆林市榆阳区道路段(巴小路)。

二、禁行车辆类型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含运输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的货车、罐车)。

2. 重型载重货车(总质量≥12吨的货运车辆、工程运输车、渣土车等),车高(或载货高度)≥3.0米的重型载重汽车。

三、禁行时间

自2025年4月12日零时起,全天候禁止上述车辆通行。

四、绕行路线

需途经禁行区域的相关车辆,请提前择路绕行:

1.G65包茂高速横山出口车辆,由榆补路-付鲍路绕行。

2.G210国道、S106省道通行。

五、特殊车辆管理

执行应急抢险、供水设施维护等任务的车辆,需经区交通运输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后,持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六、违法处罚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造成水源污染或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5年4月12日零时起施行,长期有效。

特此通告。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网络编辑:庞兴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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