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维护客运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营造规范、有序、安全的道路客运市场,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26年1月19日起,组织交通、公安、交管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专班,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51、53、54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45、46、48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9、103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35、36、37条等规定,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全面规范出租汽车违规经营,集中整治班线客车违规运营,从严整治不合规网约车经营,净化客运市场环境,提升行业服务品质,维护道路客运行业稳定。
(一)重点查处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违规租赁车辆开展非法营运行为;在汽车站、学校周边及重要路口等人流集散地非法揽客、通过微信或QQ群等网络平台非法组客、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客运行为;大规模、团伙式非法客运行为。对涉黑涉恶的非法营运团伙,坚决依法严惩。
(二)重点查处巡游出租汽车超越许可范围长期从事道路客运线路经营、外地巡游出租汽车驻地营运等违规行为;集中整治拒载、甩客、宰客、不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故意绕道、未经乘客同意拼座等侵害乘客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查处班线客车站外揽客、中途上下客、不按规定线路运营、以旅游包车名义违规揽客,外籍旅游包车违规驻地经营,在高速公路出入口随意停靠揽客,定制客运车不按规定线路经营等行为;严厉打击客运车辆擅自破坏卫星定位装置、恶意干扰或屏蔽定位信号等违法行为。
(四)重点查处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平台擅自开展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查处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查处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驾驶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查处网约车平台以“一口价”、打车补贴券等方式采取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
整治期间,联合执法专班将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呼吁广大群众自觉拒乘“黑车”,鼓励提供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举报电话09127611364,09127612500),形成“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