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营横山区白界林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10-30 09:00 来源: 信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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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201911-00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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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0 09: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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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营横山区白界林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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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办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营

横山区白界林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国营横山区白界林场:

为实施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规划,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收回你场0.9746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用地范围、面积、地类等以地籍测绘成果为准。对你单位(或个人)应予补偿的,相关单位应依法办理补偿手续。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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