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停限行管理的通告
为了深刻汲取"4.23"危运车辆爆燃事故教训,彻底整治化工企业周边危运车辆乱停乱放,切实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区政府决定对白界镇榆马大道化工企业周边部分道路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禁停限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区域
1.响水至杨官海则四级通乡公路全线禁止危运车辆在道路两旁停放。
2.双河至烂泥湾通村公路全线实施危运车辆交通管制,禁止危运车辆通行(天然气生产企业运输车辆不受此限制)。
3.马扎梁居民区禁止危运车辆进入辅道。
二、交通管理部门在禁停限行区域、道路外围设置标识标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停禁限区域停放行驶的危运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所称危险化学品,根据2015年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确定。
四、本通告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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