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延榆高铁(榆林段)项目工程建设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1-04 09:18 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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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20190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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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01-04 09:18:27.
标    题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延榆高铁(榆林段)项目工程建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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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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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政发〔2018〕87号

 

 


 

延安至榆林高速铁路(以下简称“延榆高铁”)是国家“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包海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铁路总公司会谈确定的“十三五”开工项目,是一条以路网通道功能为主、兼顾沿线短途客流的高速干线铁路。延榆高铁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西部快速客运路网,搭建呼包鄂榆城市群城际铁路网主骨架,对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改善人民出行条件、满足革命老区精品旅游战略的实施、打造红色旅游基地等具有重要意义。延榆高铁即将开工建设,为维护项目工程建设秩序,打击干扰、阻挠、破坏项目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延榆高铁项目全长239.745公里,设计速度350 公里/小时。途径横山区武镇、党岔镇、白界镇相关村组及白界林场,共需永久性征地1403亩。

二、项目工程沿线涉及的各镇人民政府是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和征地拆迁的责任主体,要把项目建设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抽调专人,成立领导小组,采取有效措施,要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抢栽抢种、抢修抢建、人为改变土地现状等违法行为,切实抓紧抓好有关工作。要大力宣传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为项目工程建设创造和谐顺畅的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为项目工程建设搞好协调服务。

三、项目工程沿线各有关镇办村组、单位和广大群众要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安排,及时进行征地拆迁补偿登记,限期提供高速铁路建设所需土地,限期拆除、迁移和清除地上建筑设施、林木、农作物、杆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拖延,影响施工。对于各类违章建筑、到期的临时建筑、铁路放线埋桩后抢建的房屋、设施以及抢种、抢栽的农作物、树木等,一律不予补偿,且需自行拆除,否则将无条件强制拆除、清除。

四、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正常的开采石料、取沙取土或弃渣,在按规定标准补偿的前提下,有关单位和群众应积极予以支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借机要求强行分包建设工程、强买强卖施工材料等。

五、项目工程沿线各镇政府、相关单位及当地群众要积极协助施工单位维护好工程施工便道、专用道路的交通秩序,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借机违法设卡收费,不得设置障碍拦截工程车辆。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阻拦该项目施工,不准在施工单位、施工地段聚众闹事。对盗窃、哄抢、毁坏建设物资和施工设施、设备,辱骂、殴打征地拆迁人员和施工人员等不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七、各施工单位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搞好关系,精心组织,文明施工。

八、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对于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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