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
收回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国营白界林场:
为实施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规划,经横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收回你单位6.8010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用地范围、面积、地类等以地籍测绘成果为准。对你单位(或个人)应予补偿的,相关单位应依法办理补偿手续。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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