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
取缔城区煤炭经销市场摊点的通知
横山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按照《榆林市横山区“治污降尘•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同意取缔城区现有8家煤炭经销市场摊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行拆除磅秤等计量设备,并搬离场地。
2、自行清理煤场全部储(售)煤炭及设施。
3、自行清理所占用地内煤底和各类杂物,直至恢复地貌。
4、6月29日(星期四)前未按上述拆除、清理彻底者,将组织联合执法部门对各煤场依法进行现场拆除、清理,没收一切经营设施,并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法律部门严加处罚。
附件:相关煤炭经销市场摊点名称
特此通知。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6日
主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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