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政发〔2016〕33号
横山县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横山县城区及三产服务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农场,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横山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与调整成果已报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并批准,现将横山县城区基准地价予以公布,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三产服务区基准地价本轮未做更新与调整,沿用上一期的地价,一并予以公布。原横山县人民政府2013年12月公布执行的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附件:横政发﹝2016﹞33号.doc(1.横山县城区及三产服务区基准地价土地级别表 2.横山县城区及三产服务区基准地价表)
横山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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