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横山县2015年应征入伍大学生退役后安置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10-09 16:07 来源: 横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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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201510-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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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10-09 1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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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横山县2015年应征入伍大学生退役后安置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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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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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政发〔2015〕42号

横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横山县2015年

应征入伍大学生退役后安置工作的意见


各镇(场)、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上级征兵工作要求,为圆满完成征兵任务,现就我县2015年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后安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凡进入大学前户籍在横山县的全日制统招大学毕业生,在本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并应征入伍的,继续按照《横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横山县义务兵退伍安置工作的意见》(横政发〔2012〕10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凡进入大学前户籍在横山县的全日制统招大专毕业生,在本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并应征入伍的,服役期满后,优先推荐聘用到公益性岗位工作。

三、所有接受政府安置工作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一律不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偿。



横山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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