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横山县教育系统内教师调整管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09 15:55 来源: 横山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GK-201510-000001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5-10-09 15:55:08.
标    题
横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横山县教育系统内教师调整管理意见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横政发〔2015〕41号

横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横山县教育系统内教师调整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镇(场)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横山县教育系统内教师调整管理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横山县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3日

横山县教育系统内教师调整管理意见


一、原则上在编制许可、专业需要的情况下调整。超编的学校原则上只出不进,个别科目急需教师,可适量调整。

    二、基层学校调入城区(含县城、西南新区、白界镇)、县城学校调入西南新区、白界镇的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教师资格证;

    (二)学历与工作年限条件:

1.调入小学的教师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的学历,调入中学的教师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的学历;

    2.调入县城的教师,第一学历为专科者须在基层任教满5年或后取得专科者须在基层任教满7年,第一学历为本科者须在基层任教满3年或后取得本科者须在基层任教满5年;

3.调入西南新区(含白界镇)的教师,第一学历为本科者须在基层任教满5年或后取得本科者须在基层任教满7年,第一学历为专科者须在基层任教满7年或后取得专科者须在基层任教满9年;

4.调入幼儿园的教师,须具有学前、音乐等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任教满三年者;

5.对第2条、第3条和第4条所规定任教年限的计算,除产假外,其他不在岗(含病假、事假、哺乳假和借调外系统等)时间均不计算在内;

6.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能手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符合《横山县教育局关于教师工作调动、评优树模、提拔使用和职称评审与考试成绩直接挂钩暂行规定》:

    1.中青年教师学科能力竞赛成绩必须合格,免试对象除外;

    2.在不分重点班的前提下,质量检测三次成绩均在前三名且本人申请、岗位需要,可以优先考虑调入城区工作;

    3.中小学质量检测所任科目成绩在任课教师总数排名在85%位次之前或成绩进步5个位次及以上者,退步10个位次及其以上的除外。

   (四)夫妻双方均为教师,且都在基层工作满15年者,且具备上述条件,如本人申请,可将其一方调入县城。

   (五)夫妻双方均为教师,且都在基层学校任教者,如一方调入城区(含西南新区和白界镇),另一方在三年内不予调入城区任教;夫妻双方均在县城学校任教者,如一方调入西南新区和白界镇,另一方在三年内不予调入西南新区和白界镇。

三、实际任教时间不满两年者不予调入横山镇(产假除外)。

四、原则上同一所学校调出教师数不得高于本校教师的40%。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基层教师不予调入县城,县城教师不予调入西南新区、白界镇任教。

(一)没有教师资格证的;

(二)学历不达标的;

(三)任教年限不符合规定标准的;

(四)最近一次质量检测成绩不符合规定标准的;

(五)最近一次学科能力竞赛成绩不合格的;

    (六)特设岗位教师、农村振兴计划教师服务期不满的;

    (七)上一学年度有不在岗时间达半年及其以上的(含借调外系统)或近三年内累计有一年不在岗的;

(八)督导考核不合格的。

                       


主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榆林市横山区政府大楼西906室    联系电话:0912-761941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站标识码 6108230003    陕公网安备 61082302100009号    陕ICP备08005900号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