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我区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需要,充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拟对白界镇新开沟村部分土地实施征收,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预征收土地位于白界镇新开沟村,拟征收面积230亩,四至范围以实地放线为准,具体权属、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预征收土地拟用于区政府土地储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该土地预征收工作由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分局具体实施,公告发布后负责开展拟征收地块的勘测丈量、权属调查、附着物清点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抢修等,凡有上述违规或其他违法行为的,一律不予补偿并追究其责任。
特此公告。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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