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第四期
储备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为了保障我区经济发展、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我区启动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第四期储备用地项目预征地相关工作,已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工作,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制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土地征收25.0亩,征收四至范围明确无争议,详见勘测定界图纸。
二、土地现状
本次征收共1个地块,现状调查情况权属为白界镇白界村村民委员会(羊圈梁组),地类均为林草地,地上附着物以现状调查表为准。
三、补偿标准及征收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市、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本次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全区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横政发[2021]6号)文件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榆政办函[2021]168号)文件执行,本次征收拟用于我区水利基础设施用地项目。
四、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地安置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社会保障按照陕西省《关于进一步落实我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20号)文件执行。
五、补偿登记及反馈渠道
本公告自发布后三十日内,被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持相关产权证明到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分局办理补偿登记。对本方案如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送达登记处,联系电话:0972-7660079。公告期满后将报送至相关批准权限人民政府。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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