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
收回白界林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榆林市横山区白界林场:
为了切实加快我区经济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区政府项目建设安排,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十一条双方各半的原则,依法收回你单位管理的226.113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附图面积内),拟用于市重点项目建设。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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