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
横山区污水处理厂至榆能横山煤电有限公司
中水管线项目建设的通告
为强化生态环保建设,切实提高污水利用率,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实施横山区污水处理厂至榆能横山煤电有限公司中水管线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该项目途径城关街道办李界沟村、吴家沟村,石马坬农场,波罗镇小咀村、波罗村,总长17.6公里,占地面积1079.3亩。
二、该项目补偿标准执行《榆林市2019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榆政办函[2018]499号)。
三、项目沿线所涉乡镇、街道办、农场是环境保障和征地拆迁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做好项目建设协调服务等工作。
四、项目所涉各镇办村组、单位和群众要根据项目整体安排,及时进行征地拆迁补偿登记,限时提供项目建设用地,限时拆除、迁移和清除地上建筑设施、林木、农作物及地上地下杆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拖延,影响施工。对各类违章建筑、到期的临时建筑、项目用地放线埋桩后抢建的房屋、设施以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林木等,一律不予补偿,由所有人自行拆除清理。
五、项目施工单位正常取沙取土或弃渣,在按规定标准补偿的前提下,有关单位和群众应积极予以支持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借机强行分包工程、强买强卖施工材料。
六、各施工单位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精心组织,文明施工。
七、项目沿线各相关单位和群众要积极配合施工单位维护施工便道、道路交通秩序,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借机违法设卡收费,不得设置障碍拦截工程车辆。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阻拦项目施工,不准在施工单位、施工地段聚众闹事。对出现的盗窃、哄抢、毁坏建设物资和施工设施、设备,辱骂、殴打征地拆迁人员和施工人员等不法行为,将严厉打击,对于触犯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严肃惩处。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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