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科创新城重点项目土地征收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04 09:22 来源: 政务信息中心
索引号
GK-202004-000112
成文日期
2020-01-03 09:22:15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01-04 09:22:08
标    题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科创新城重点项目土地征收方案的公告
主题分类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中心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科创新城重点项目土地征收方案的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科创新城土地统征储备工作,切实保障科创新城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78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现就科创新城2020年重点项目用地(一期)土地征收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和面积

(一)水上运动中心项目用地

1.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崇德路街道办事处草海则村和杨官海则村。

2.征收土地的位置:东至怀远二路,南至智慧大道,西至怀远四路,北至会展东路、平凡路。

3.征收土地面积:1368.81亩。

(二)北师大榆林学校初中部项目用地

1.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怀仁路街道办事处苏庄则村。

2.征收土地的位置:东至尚贤路向西42米,南至竹林路,西至尚善路,北至科创一路向南59米。

3.征收土地面积:125.80亩。

二、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榆林中心城区村组土地征收收回及留地安置的意见》(榆政办发〔2013〕100号)文件执行。

(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货币安置和留地安置。

三、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 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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