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政发〔2019〕42号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横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办事处、农场,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榆林市横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9日
榆林市横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榆林市横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横办发〔2019〕1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认真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落实全省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净美三秦”攻坚战视频会议、全市农村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的实际行动,努力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八清一改”(即:以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以及清理室内外卫生、清理乱堆乱放乱搭建、清理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清理农村河道卫生、清理农村道路沿线卫生、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确保做到“八不八保”(即:不乱扔垃圾,及时清洁保干净;不乱泼脏水,及时清扫保整洁;不乱倒粪污,及时清除保清爽;不堵塞沟渠,及时清理保畅通;不乱堆乱放,及时清走保整齐;不乱贴乱画,及时清掉保美观;不乱搭乱建,及时清拆保整端;不当旁观者,主动参与保面貌)标准。以农村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我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的总体思路,分层次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实施村庄清洁行动,重点开展“八清一改”,2019年有效解决74个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巩固提升去年63个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到2020年实现全区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不乱泼乱倒,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整洁。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力争实现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逐年提高。实现粪污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乱排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普,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村庄,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三、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的原则。要坚持规划引领和指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我区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尊重既有格局和风貌,不搞大拆大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控,村庄整治有规划指导。
(二)因地制宜的原则。针对不同地域特色、不同类别村庄的特点,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不搞一刀切,分类别实施整治项目和补助奖补资金。
(三)统筹推进的原则。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市级指导、县区组织、镇(办)负责、村级实施的四级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四、重点内容及布局
2019年,结合我区实际,重新调整74个人居环境整治村,集中整治、整村推进307国道、204省道、王圪堵库区沿线村,积极开展“厕所革命”和垃圾污水治理。2018年和2019年市级示范村、标杆村人居环境整治必须完成“厕所革命”任务,所需资金在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中列支。
(一)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及村庄清洁行动
按照依水则水,依旱则旱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标杆村、示范村全面推进卫生厕所建设,实现厕所粪污无害化治理、资源化利用。对农户原有已达到卫生厕所标准的,原则上不再进行改造;对享受过各级改厕补助政策的、长期外出农户、三年内计划搬迁户均不予新建或改造。2019年全区完成卫生厕所新建、改造5400个。(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1.2019年重点实施线路及布局。
党岔镇至塔湾镇204省道沿线整治村。北庄村、韩石畔村、杨口则分场、杨口则村、泗源沟村、南庄村、沐浴沟村、驼燕沟村、韭菜沟村、波罗高家沟村、鲍渠村、樊河村、小咀村、石马洼分场、陈圪堵分场、创业分场、二道峁分场、李界沟村、张家洼村、王圪堵村、邵家洼村、杏条梁村、高家洼村、古水村、盘峰村、王皮庄村、郭家湾村、水掌村、付园则村、石井村、墩渠村、清河村、韩岔镇高庙村;
石湾镇至魏家楼镇307国道沿线村。旋水湾村、火石山村、高川村、清水沟村、石仁坪村、姜清滩村、白狼城村、宁洲关村、麒麟沟村、庙湾村、肖崖村、杨家楼村、枣坪村;
横山镇至雷龙湾库区沿线村。黑河村、沙峁村、哈兔湾村、周界村、沙郭梁村;
2019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及标杆村。新开沟村、陈石畔村、武镇高家沟村、殿市张家湾村、高圪垯村、陈大梁村、长城村、马家梁村、马坊村、吴家沟村;
2018年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高村。白界村、黑峁墩村、响水村、波罗村、赵石畔村、塔湾村、史家洼村、魏家楼村、雷龙湾村、殿市村、武镇村、高镇村、韩岔村。
2.建设数量及要求。整治村新建卫生厕所数量不得超过本村厕所改造和新建总量的40%, 即2019年全区新建卫生厕所不得超过2160座;整治村改造卫生厕所数量不得低于本村新建和改造总数量的60%,即2019年全区改造卫生厕所不得低于3240座。
3.重点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1)卫生厕所:新建卫生厕所按照设计标准,每座奖补资金3000元。改造后达到卫生厕所标准的按照实施内容进行单项补助,补助总额每座不超过1000元,具体单项补助标准为:改墙1000元、改顶600元、便池加盖100元、粪池密封加盖350元、砂浆抹面300元、涂料150元、标志50元。
(2)无害化厕所:符合设计标准建设的,上下水冲式每座奖补4000元、三格化粪池厕所每座奖补3500、生化厕所每座奖补4000元。
(3)乡村公厕:按照设计标准,对人口密集区新建乡村公厕,每座奖补1万元。
(4)垃圾屋:整治村在人口密集区,按照设计标准,每建设一处垃圾屋,奖补2万元。
(5)五美庭院:“五美庭院”建设在乡村振兴示范村和标杆村中开展,所需资金在示范村、标杆村项目资金中列支。
(6)农村垃圾清理:整治村垃圾清理每个村奖补2万元。
(7)宣传标识:每个整治村制作统一规格的宣传栏、厕所标识、提醒和固定标语(至少4条),每村共计奖补8000元。
(二)开展村庄生活垃圾治理
深化农村垃圾处理。彻底清理各类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各镇(办)要因地制宜,在分类回收、集中收集的基础上,广泛运用传统、自然的处理方式,把可再利用的生活垃圾,通过堆肥、沤制等方式就地转化、就地利用。在处理条件具备的区域,可以采取 “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的模式;在农村居住片区相对集中区域,可以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理”的模式;在偏远村庄,可再利用的生活垃圾,可以采取“户分类、村就地处理”模式;要建立健全乡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专人负责保洁,定期清运垃圾,基本实现乡村环卫保洁常态化。到2020年,全区90%的行政村村域生活垃圾得到收集处理,基本完成较大规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
(三)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
全面强化农村水体污染治理。加强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县城和城镇周边的村庄污水处理纳入城镇污水处理体系集中处理;离城镇较远且人口居住集中的村庄,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到2020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厕所污水得到全面治理。(区环保分局负责)
(四)实施农村基础设施“三提升”行动
1.努力提升村内道路硬化水平。结合村庄规模形态、地形地貌和交通情况,本着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经济实用的原则,科学布局村庄道路,合理确定道路宽度,切合实际确定硬化材料。到2020年,全区通村道路全面硬化,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2.努力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积极推行城乡区域供水,加快偏远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通过对水源地保护、既有水利设施完善配套、乡镇供水管网延伸、给水设施的完善等措施,着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且水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到2020年,全区农村安全饮水覆盖率达到100%。(区水利局负责)
3.努力提升农村供电保障水平。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2019年底,力争实现全区村庄全部通动力电,可靠性达99.87%,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4.41%。(区电力局负责)
(五)推进村容村貌改善及产业发展
1.推进村庄绿化建设。依据村庄区位特点、自然条件、产业基础等,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因村而异,开展造林绿化,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坚持自然、乡土、经济的原则,利用村边荒山、荒地、荒滩,建设环村林;对街道、庭院和村庄道路、沟渠、池塘绿化,因地制宜建设小游园、绿地以及果园等,打造优美宜居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按照“道路林荫化、庭院园林化、村庄风景化和一村一片经济林”“三化一片林”模式。培育一批森林小镇、森林人家和生态文化村,加快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产业,发展乡村林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弘扬乡村生态文化,提升生态宜居水平,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到2020年,完成全区所有村庄绿化美化,全区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区林业局负责)
2.推进村庄卫生设施建设。为进一步增强村级卫生组织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农村医疗保健水平,全区每个建制村建设一个标准化卫生室,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等四室分离,且至少配备1名有资质的乡村医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
3.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在全区优选一批村庄,围绕现有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明确各自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有针对性地进行整合、布局,培育和强化各具特色的支柱产业,努力增强村庄发展的内生动力。(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4、推进“五美庭院”建设。以创建“美丽庭院”为主题,以美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按照“卫生整洁环境美、摆放有序整齐美、养花种树生态美、身心健康生活美、文明风尚和谐美”的创建标准,2019年到2020年在市级示范村、标杆村范围内每年创建2—3个“美丽庭院示范村”,打造100户“美丽庭院”示范户。(区妇联负责)
(六)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治理
1.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面落实禁养限养制度,按时完成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尾留任务。组织实施各级财政支持的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粪污全量化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到2020年,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75%以上。(区畜牧兽医局负责)
2.积极推进农膜污染防治。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使用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地膜,从源头保证农田残膜可回收。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扶持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农膜加工能力建设,逐步健全回收加工网络,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利用率。到2020年,全区废旧农膜回收率力争达到80%以上。(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3.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以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集成推广一批秸秆收、储、运、用典型模式,建立秸秆综合化利用长效机制。到2020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4.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按照“集中、方便、高效”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式委托农药批发经营单位负责本辖区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归集和运输。受委托单位及时归集各农药经营单位和指定回收点回收的农药废弃包装物,运送至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到2020年,力争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常委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镇(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榆林市横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具体组成名单附后)。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专项方案,做好宏观指导、协调推进。各镇(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干,认真安排部署,积极主动负责,确保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
(二)加强项目管理。项目的管理、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榆林市横山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整合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随验随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杠杆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分析问题,避免“一阵风一片云”和“干打雷不下雨”现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严格门前“三包”制度,确保村庄常年干净、整洁、有序,清理到边到沿,不留死角,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四)强化督查考核。要加强督查考核,及时掌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进展情况。强化奖励机制,评估督查结果要与中省市支持政策直接挂钩,对工作抓得紧,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进度缓慢或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奖补资金安排上予以扣减。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区级实施方案及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及时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报告。年底,区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将进行专项考核。
(五)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建立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多途径宣传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记者走基层,明察暗访,设立“曝光台”揭短,“光荣榜”鼓劲等形式,积极推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优秀成果、先进经验和典型范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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