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范围内立即停止违法违规
占用林地行为的紧急通知
各镇(街道办)、办事处、农场,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是《森林法》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是中省市各级的重大举措;是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构建生态宜居城市的必然要求;是确保全区林木绿化率稳步提高的制度保障。各镇、办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制止乱砍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切实把森林资源保护好、管理好、发展好。
在2019年林业卫片执法过程中,发现许多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审批使用林地的情况。根据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有关规定,各镇(办)是各辖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镇、办要立即开展检查工作,责令停止一切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行为,并积极整改恢复植被。如不能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进行追责问责严肃处理。今后,凡是使用林地行为,都应督促和监督使用林地单位和个人积极与区林业局对接,确保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特此通知。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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