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政办发〔2018〕20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场,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榆林市横山区靖神铁路项目红线外房屋拆迁补偿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
榆林市横山区靖神铁路
项目红线外房屋拆迁补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靖神铁路横山段项目建设,妥善化解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有关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项目涉及的部分红线外群众合理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房屋拆迁对象认定范围
(一)因铁路项目建设造成无法找到出行道路的房屋。
(二)对顺通村、镇主要通行道路(干线)阻挡严重且必需拆除的房屋。
(三)经安监、水务、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及所涉镇、村、靖神铁路公司共同认定,因铁路排水造成住户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
(四)位于隧道范围之内正上方的房屋。
(五)铁路红线内已拆除的同一户房屋下余影响居住的房屋(呈一线连体)。
二、房屋拆迁对象认定程序
(一)由铁路协调办组织所涉村委、镇政府、靖神铁路公司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现场确认(签拆迁认定单)。
(二)区国土局会议研究拟定被拆迁户及具体补偿数目。
(三)区政府专题会议审定被拆迁户并确定补偿数目。
(四)铁路协调办按程序兑付补偿款。
三、补偿标准及依据
(一)严格执行榆林市人民政府“榆政办函【2016】49号”和“榆政办函【2017】174号”文件。
(二)被拆迁户新选宅基地按4.3万元/院一次予以补偿,废旧房屋一律按照0.4亩/院(即1.72万元/院)一次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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