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山区靖神铁路项目红线外房屋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9 09:04 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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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201810-0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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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10-19 0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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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山区靖神铁路项目红线外房屋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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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横政办发〔2018〕20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场,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榆林市横山区靖神铁路项目红线外房屋拆迁补偿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

 

 

榆林市横山区靖神铁路

项目红线外房屋拆迁补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靖神铁路横山段项目建设,妥善化解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有关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项目涉及的部分红线外群众合理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房屋拆迁对象认定范围

(一)因铁路项目建设造成无法找到出行道路的房屋。

(二)对顺通村、镇主要通行道路(干线)阻挡严重且必需拆除的房屋。

(三)经安监、水务、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及所涉镇、村、靖神铁路公司共同认定,因铁路排水造成住户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

(四)位于隧道范围之内正上方的房屋。

(五)铁路红线内已拆除的同一户房屋下余影响居住的房屋(呈一线连体)。

    二、房屋拆迁对象认定程序

(一)由铁路协调办组织所涉村委、镇政府、靖神铁路公司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现场确认(签拆迁认定单)。

(二)区国土局会议研究拟定被拆迁户及具体补偿数目。

(三)区政府专题会议审定被拆迁户并确定补偿数目。

(四)铁路协调办按程序兑付补偿款。

三、补偿标准及依据

(一)严格执行榆林市人民政府“榆政办函【2016】49号”和“榆政办函【2017】174号”文件。

(二)被拆迁户新选宅基地按4.3万元/院一次予以补偿,废旧房屋一律按照0.4亩/院(即1.72万元/院)一次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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