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山区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3 15:17 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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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201809-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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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9-03 15: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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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山区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推进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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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发布机构

各镇政府、办事处、农场,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榆林市横山区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推进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榆林市横山区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和

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的推进方案

 

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榆林市铁腕治霾(尘)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及三次油气回收步伐,做好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按照“组织有序、部门联动、安全推进”的要求,全面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及三次油气回收工作,确保改造后的加油站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相关规定要求。

二、 职责分工

横山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及三次油气回收工作由区安监局、工业商贸局、环保局分工负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区工业商贸局职责。统筹协调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及三次油气回收工作,并保障加油站改造期间全区成品油的稳定供应;对未按期完成防渗改造及三次油气回收工作的加油站,将严格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进行挂牌督办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年检。

(二)区环保局职责。负责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及三次油气回收工作开展情况的整改验收及监督检查,对未按期完成改造任务及防渗设施未达到要求的加油油,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三)区安监局职责。负责涉及改造加油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将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及三次油气回收工作纳入日常检查范围。对未按期完成改造的加油站,不予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制定横山区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推进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及中石油、中石化、延长石油等大型石化企业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治理改造工作。各加油站为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及三次油气回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需严格履行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并按照全区推进工作方案制定本加油改造方案,进一步细化施工计划,完善治理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全面改造阶段。各加油站要按照施工计划及时限要求组织全面开展改造工作,在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资质的同时,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职责,并根据各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等要求规范施工作业,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审批管理制度,避免改造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切实加强对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组织验收阶段。由区环保局牵头,区安监局、工业商贸局配合,按照方案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分批次开展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及三次油气回收工作的验收工作。8月20日前,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及三次油气回收工作的加油站,予以一次性验收。8月20日后,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及三次油气回收工作的加油站,按照“完成一家、验收一家”的要求及时予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如期高效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二)明确工作时限。2018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区建成区内加油站工作,并于10月底完成资料档案整理工作,归档备查;2018年底前,完成全区80%的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及三次油气回收工作;2019年底前,工作全面完成。

(三)强化沟通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力度、健全部门联动联处机制,并切实整合、简化改造工作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改造工作步伐。同时,各加油站要在改造完成后及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以便验收工作有序开展。

(四)确保油品供应。加油站行业主管部门要合理安排改造时间,分批分次进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及三次油气回收工作,在实施改造期间,不得影响本地区油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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