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5 16:38 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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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201804-0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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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5 16: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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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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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年全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农场,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8年全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2018年全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春夏期间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2018年4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区集中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针对春夏火灾防控工作任务特点,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采取专项治理行动与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工作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全力防止火灾发生,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全区春夏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局长杨利军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雷涛、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副局长郭占利担任,成员由各镇、办事处、农场主要负责同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主任由消防大队大队长李典武担任,具体负责全区春夏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督导考评、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春夏火灾防控分三个阶段进行:

5月6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各乡镇、部门、行业要制定春夏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9月9日前为全面检查阶段,单位按照方案,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

9月20日前为总结考核阶段,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消防安全分类整治

1、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组织行业系统,联合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8月底前,完成全部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组织对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横山采油厂企业专职消防队、组织专职消防队员和岗位员工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学”活动,提高火灾防范和专业处置能力。6月底前完成辖区全部易燃易爆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

3、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消防大队、电力管理部门、供电企业和住建、工商、质监部门依法依规落实电气安全各环节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列出相关责任清单。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推动街道、乡镇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

4、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加强文物古建筑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督促文物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文物管理单位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

5、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及节日期间,切实加强重点单位场所、重点区域、敏感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推动各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逐级落实责任,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期间消防安全。

(二)加强消防监督执法检查

 1、转变执法理念,重点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春夏火灾防控期间,要组织重点单位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约见1次重点单位法人,签订1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1次维护保养,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

2、继续开展“1+1”监督检查,要将提升执法质量作为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要标准,在发动社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充分运用“查、改、罚、封、停、拘”等执法手段,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做到任务不减、标准不降、火灾不增,消防大队要定期通过监督管理系统通报各派出所执法任务完成情况。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1、加强社会化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全面实施“全民消防我行动”大型公益计划,推动重点单位法人、组织各行业消防代言人,结合单位和职业特点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统一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确保70%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教育“有教材(《中小学消防安全知识》)、有师资(每个学校至少一名专兼职教师)、有课时(每学期至少4课时)”;围绕“畅通生命通道,增强自救技能”主题,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命通道体验”活动。

2、强化媒体宣传报道。结合春夏季节消防安全特点,广泛开展消防科普宣传,宣传报道消防官兵典型事迹。区电视台要深入开展“百城广播联动”行动,在黄金收视时段每月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滚动提示字幕不少于100条(次);重要防火节点及节假日,消防大队要联合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运营商,向辖区手机用户发送消防提示短信。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消防大队指定专人负责,配备“五项基本宣传设备”抓好应急宣传报道工作。落实媒体消防专栏开设工作,全年不少于2个(电视栏目不少于1个);大力推动队站开放工作,定期接待群众参观体验;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春夏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认清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火灾防控专项工作与日常消防工作相结合,落实消防重点工作与抓好消防基础工作相结合,全力以赴做好春夏火灾防控,有效稳控社会面火灾形势。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春夏火灾防控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发挥系统、条线作用上想办法、出实招,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落实工作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分重点、分阶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

各镇、办事处、农场、各有关部门于5月15日前将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报春夏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办公室(消防大队)。每月25日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前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袁稳慧,邮箱:3154646816@qq.com   联系电话:0912-788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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