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3 20:32 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GK-201402-000001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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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02-13 20:32:47.
标    题
横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横政办发〔2014〕8号

 

 

横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提升安全监管意识,明确安全监管职能,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一级政府形象,既是安全问题,也是一项民生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深刻认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

(一)县食安委及食安委办公室要强化综合管理、协调指导、监督考评等职能,充分发挥食安委成员单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使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职,各负其责,形成职能上的良性互补、政策上的紧密衔接、管理上的互相支撑。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合办案、综合执法、应急处置和舆情监测机制,不断消除监管漏洞,完善监管措施。

(二)各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创新管理方法,落实监管责任。农业部门要加强食用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畜牧部门要加强畜禽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和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务部门要加强水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卫生部门要加强全县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落实工作。公安局要加大全县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犯罪行为。

(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对全县食品药品行业进行统一监管,加强食品药品进入批发、零售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乡镇、每个科室、每个食品药品管理所,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尤其是加强对新进人员的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要加大对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的检查、指导、监督,确保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有效运转,形成覆盖全县的多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应急管理、舆情处置等各项管理制度。要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所的领导和支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在食品药品监管所所长和人员未配备到位前,由各乡镇指定一名分管安全的副镇长代管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并指定两名工作人员迅速开展工作。在每个村确定一到两名村委会成员为“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主要负责在本辖区内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收集、报送食品药品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案件调查、行政执法等工作。

三、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要以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不断完善企业诚信档案,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制度、行为规范、监督体系和运行机制,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方式,逐步把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向深入。要通过宣传教育等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加大社会舆论监管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曝光失信企业单位,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信用意识和自律意识,努力营造诚信、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

(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由县食安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广泛排查种植、养殖、屠宰、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大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隐患排查力度,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全面落实食品检验检疫和索票索证制度,坚决依法处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坚决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清理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加强小作坊、食品摊点监管,及时将食品生产经营新业态纳入食品安全管理。切实净化食品药品市场和消费环境,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三)开展特殊时段专项治理活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在元旦、春节或重大会议期间等特殊时段,针对本时段食品安全监管的特点、难点、热点问题,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狠抓源头治理,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进行全程管控,以餐饮服务集中区、人群聚集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农贸市场、超市、中小餐饮门店等为重点单位,在各自辖区、职能范围内开展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对不符合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规定的单位,要落实责任人,立即停业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取缔,对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务必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在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要将结果及时上报县食安办。

(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各类食品药品市场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对因工作开展不积极,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坚持 “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

 

                   横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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