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促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等企业建设脱硫脱硝设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7 20:16 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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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201304-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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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3-04-27 20: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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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促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等企业建设脱硫脱硝设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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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发布机构

横政办发〔2013〕39号

 

 

横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督促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等

企业建设脱硫脱硝设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为确保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根据《陕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横山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对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规定,现就督促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榆林市经济开发区汇通热电、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横山发电厂、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企业脱硝工程建设。各相关企业要尽快制定方案、筹措资金、启动项目招标,落实脱硫脱销工程建设。新建火电化工项目必须配套建设高效可靠的脱硫脱销设施,确保综合脱硫脱销效率达到80%以上。

二、规范脱硫脱硝控制系统建设。新(改、扩)建脱硫脱硝设施应同步建设规范的DCS控制系统。脱硫脱硝DCS系统应符合国家和我省减排核查核算的具体要求,应包括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控制所需全部参数的历史曲线,操作界面至少同时显示8条相关控制参数曲线,有效数据须保存1年以上。  

三、加强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各相关企业脱硫脱销建成后,要建立健全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管理的相关制度,强化运行管理要求,提高运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脱硫脱硝设施,高效稳定运行。按照国家“十二五”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核算要求有关规定,定期开展自查。县环保局要加强对脱硫脱硝设施的运行监管,做好脱硫设施旁路挡板铅封管理,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确保污染减排成效。

四、加强污染减排基础性工作。做好减排核查核算档案及支撑材料。县环保局应定期开展企业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情况的环保审核工作。各有关企业应做好硫份、挥发分、脱硫剂用量、脱硝还原剂用量等主要减排核算参数的定期统计工作,按要求定期上报脱硫脱硝DCS审核曲线、减排台账和报表,并做好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确保自动监测数据通过有效性审核。

1.严格落实减排目标责任。白界镇、各园区管委会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减排潜力及企业运行状况,合理分解企业年度污染减排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核。进一步强化企业减排主体责任,督促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自觉履行减排义务。          

 

 

 

横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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