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电一体化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0 09:27 来源: 横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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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201510-0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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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0 09: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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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电一体化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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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政办发〔2015〕35号

横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电一体化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场)、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电一体化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横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1日


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电一体化项目

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方案


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电一体化项目是陕西省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精神,依照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30)》及《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保障陕北榆横至山东1000KV特高压输电线路电源点建设的需要,在我县规划建设的大型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对加快我县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拉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促进节能降耗,加速我县从资源大县向经济大县的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项目规划,需征收我县雷龙湾镇永忠村、郝界村部分集体土地。为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陕能煤电一体化建设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我县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和实现“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为目标,坚持依法办事,以人为本,妥善处理征地补偿和搬迁安置问题,按计划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保障陕能煤电一体化项目如期开工,并为后续工程建设创造和谐有序的施工环境。

二、补偿安置标准

   (一)经县政府充分调研、反复征询被征地农民意见后,参照我县近年重点项目,特别是榆横工业园区和怀远大道一期工程等项目的补偿安置标准,并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合理的制定了该项目补偿安置标准(标准附后),安置方式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该项目涉及的补偿安置严格按此标准执行。

   (二)项目建设需迁改的电力、通讯、广电、管线、管道、气井、矿井、道路及水利设施等,由产权单位自行拆除或迁移,费用按迁改工料费予以适当补偿;对违章建筑物和到期的临时建筑物,无条件予以拆除,不予补偿;工程建设需占用或使用道路的,由所涉镇政府协调解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挡施工车辆通行和工程施工。

   (三)未列入补偿标准的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由征地实施单位与相关权利人协商后,给予适当补偿。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陕能煤电一体化项目涉及权利主体较多,征地拆迁和安置的问题多、困难大,任务非常艰巨。因此,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把征地拆迁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主要工作来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陕能煤电一体化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全力以赴做好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

   (二)明确标准,依规补偿。一是严格按照项目用地范围,组织征地拆迁,对用地范围以外的原则上不予考虑,情况特殊确需征收的,必须报县政府审查同意,方可组织实施。二是核实征地拆迁的数量,由县国土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拟征地地块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中面积以土地登记和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地类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准,严格按照调查登记造册,并经所涉乡镇政府、被征地村集体组织、村民代表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签字确认,作为补偿款兑付结算依据。三是严格按照规定核定补偿,各相关部门一定要依法办事,严格按标准补偿,不得人为提高或压低补偿标准。情况特殊确需突破规定补偿的,必须报县政府同意。四是及时兑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待土地征收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根据核定数额,按时足额将补偿安置款拨付到所涉乡镇农财所,由镇政府负责将相关补偿费用兑付至村、组及个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挤占、抵顶和扣减补偿款。

   (三)依法行政,简化程序。土地征收既要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按法定程序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又要提高工作效率,尽最大努力缩短审批周期,确保工程及时开工。国土部门主要负责土地勘测定界和建设用地的报批工作,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履行“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对临时用地,要及时受理并审批;林业部门负责临时和永久占用林地的报批,并会同建设单位、国土部门、乡镇村组做好林地地类、面积、附着物等的清点登记工作;工程建设需要砍伐林木的,由林业部门审批并办理采伐许可证,文物保护部门要及时进行文物考古勘探挖掘工作。交通、环保、水利、公安等部门要充分履行各自的职责,从快从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必须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具体工作。项目所涉乡镇政府是征地拆迁与环境保障的具体实施人,也是第一责任人,要尽快成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抽调专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动员、土地调查登记、补偿兑付等工作,随时协调解决施工单位的临时用水、电、路和工程建设中的采沙、取石、取土、废弃物堆放及拌合场等的临时用地工作,积极解决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全县上下一定要增强全局观念,自觉服从和服务工程建设这个大局,加强协作,通力配合,共同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为陕能煤电一体化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用地环境。 


附件:1、陕能集团煤电一体化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doc

附件:2、陕能集团煤电一体化项目常绿树种补偿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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