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政办发〔2015〕24号
横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公路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根据2015年省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凡省市批准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年内不能完成建设任务的,省市将撤销项目并收回投资,今后不再批准建设。各部门、各乡镇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抽调得力人员,全力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建设环境保障,确保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按时完工。
二、排工期抓进度
由于我县部分农村公路项目因路基土方工程未完工或村民阻工等原因导致不能开工建设。各乡镇要加大协调力度,做好环境保障工作,督促各项目所在村(组)2015年5月底完成所有项目路基土方工程;县交通局要制定过程进度表,督促各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必须于2015年6月底完成2014年尾留项目,9月底完成2015年新招标项目。
三、加大督查力度
县政府督查室要根据工程进度表,对各项目不定期开展督查。对无故不进工地,迟迟不开工的项目,由县交通局通知中标企业,解除合同,重新组织招投标,并按相关规定对中标企业进行问责处理。对因环境保障不到位,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将对相关乡镇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横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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