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横山区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
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街道办,石马坬农场,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部署,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19〕1189号)和榆林市《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榆政办函〔2020〕37号)精神,现就我区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曼华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惠宽和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胡 军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武 虎 区政府办主任
张秉忠 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局长
思国雄 区住建局局长
李世忠 区财政局局长
李夏虎 区审计局局长
姚广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分局局长
张茂慧 市生态环境局横山分局局长
郝永春 区文旅局局长
安 辉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张润权 区民政局局长
薛海斌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谢文彬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白卫安 区工贸局局长
陈立功 夏洲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赵春荣 怀远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局长思国雄同志兼任,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组织和实施由所在地街道办统一负责。
今后,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如遇人员调整,则由相应职责岗位人员自行代替,领导小组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二、职责分工
1、区政府办负责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及印发相关文件。
2、区审计局负责老旧小区中、省、市及地方配套资金使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区发改和科技局负责全区老旧小区投资项目可研、初设概算等手续的受理、审批及项目审核、网上推送、竣工验收、工程进展情况调度等工作。
4、区住建局负责全区老旧小区项目施工许可等手续的受理、审批及工程质量监管及业务技术指导,并负责与项目实施单位及发改、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对接与材料上报等工作。
5、区财政局负责全区老旧小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专项资金以及市级补助资金的及时拨付工作,并负责自有配套资金的筹集和资金使用效能评估等工作。
6、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全区老旧小区项目土地手续受理、审批。
7、区环境保护分局负责全区老旧小区项目环评手续受理、审批。
8、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涉及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乱搭乱建的拆除等工作。
9、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全区老旧小区内配套建设幼儿园项目的有关工作。
10、区民政局负责老旧小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相关工作。
11、区文旅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
12、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手续的快速审批办理等工作。
13、区工贸局负责老旧小区通信网络线路改造规划及引导相关企业出资等工作。
14、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入户调查摸底、政策宣传、矛盾协调、项目具体组织与实施以及对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不足部分向受益小区居民筹措等工作。
除上述职责分工外,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全力配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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