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返岗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30 09:48 来源: 政务信息中心
索引号
GK-202004-000118
成文日期
2020-01-29 09:48:16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01-30 09:48:04
标    题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返岗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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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中心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返岗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街道办、石马坬农场,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驻横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蔓延,确保群众及广大干部职工和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办事处)、街道办、石马坬农场负责,对本单位返岗干部职工进行全面排查体测,要对其近期行程、接触对象等内容进行详细了解排查,并对其本人进行健康体测;各部门和单位除了对本单位返岗干部职工进行排查体测外,还要负责并督促本行业管辖企业对其返岗人员进行排查体测,并建立防控机制,特别是对陕能赵石畔煤电公司、榆能横山煤电公司、朱家峁煤矿等外来员工较多的企业,要重点排查。

二、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返岗人员排查体测工作,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对返岗人员逐人进行造册登记,建立长效监测管理工作台帐,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严格按要求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返岗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迅速进入临战状态,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本行业返岗人员排查体测等工作,并于每日12点前,将本单位人员排查情况上报区政府办和区联防联控办。对因麻痹大意、工作落实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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