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9 10:57 来源: 政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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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202302-0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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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1-19 10: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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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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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中心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街道办、石马洼农场,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榆林市横山区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榆林市横山区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

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农发〔2021〕320号)及榆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2022年榆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榆农安发〔2022〕32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三年提升行动”,建立健全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和水平,夯实监管“最后一公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聚焦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以镇办为单位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由镇办到村(社区)到生产主体的完整、精细、清晰的管理网络。推进人员年度培训全覆盖,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机制全面建立,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及时到位,基本实现我区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目标。织密监管网络、压实管理责任,落地落细落实工作要求,做到网格责任人花名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辖区网格管理图齐全,网格管理运行顺畅。将开展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服务及培训宣传、日常巡查、抽查检测、隐患排查检测抽样、用药指导、信息报送等工作常态化。2023年底,全面完成横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网格化管理建设任务。实现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服务全覆盖。为此我区初步拟定在横山街道办、石马坬农场、党岔镇、白界镇、响水镇、波罗镇、雷龙湾镇、赵石畔镇、塔湾镇9个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站。

三、重点工作

1、设备配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站要配备专室、专人以及速测仪、追溯设备、手持合格证打印机等基本设施,各种制度规范上墙,以确保监管工作顺利开。同时加大宣传,让群众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从而提高网格化监管站的监管能力,更好开展监管监测工作,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乡镇发展规划,指导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立各类监管制度;实现蔬菜、瓜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蔬菜、瓜果等优势农产品重点区域实施全程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80%以上;实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指导农户正确、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实现全程质量监控。

2、人员配备。按照“有机构承担职责,有人员承担任务,有检测手段服务,有监管经费支撑”要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确保至少有3名以上人员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行实名制管理,由乡镇在编的事业编制人员担任,其中专职监管人员1—2名,专职检测员1—2名,人员要相对稳定,并明确分管农业的副职任站长。村级监管员每个村至少一名,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监管员为法人。

3、落实监管制度。建立乡镇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重点风险农产品名录。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等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名录,并对纳入名录的生产主体全部规范化建立档案管理。对于质量安全风险等级高、信用评价低的生产主体将纳入重点监管名录。生产主体名录信息每年更新1次。开展日常巡查。严格执行农业生产巡查制度,确保纳入监管名录的生产主体每年至少巡查2次,用药高峰期、农产品集中上市期,要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定年度监测方案,监管名录的生产主体100%纳入监测范围,完成上级下达的快速检测任务,并配合开展监督抽查等执法活动。指导生产主体完善信息。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养殖大户在醒目位置公示生产主体基本情况、质量安全责任人、质量安全承诺书、网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张贴禁限用农药名录等。督促生产主体建立生产台账,如实录入农业投入品购买和使用、农事操作、收获时间和产品检测等信息。各地要充分利用榆林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及时采集更新信息,实现信息及问题上报快速化,切实提高基层监管效能。

4、明确“三定”要求。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三定”网格化监管机制,眀确每个监管员、协管员的监管区域、工作内容和工作任务等,年度工作方案中对监管员、协管员工作任务设置可量化指标。

5、督促管理图和各项制度上墙。管理图应明确每个监管员、协管员的责任区域、工作职责、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网格监管员、协管员开展日常工作要配佩戴统一标识,方便群众联系,接受社会监督。各项制度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协管员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巡查检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报告汇报制度等监管制度,各乡镇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调整制度的具体内容,并将制度上墙公开公示。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统一领导,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本乡镇工作规划,要加强对本乡镇网格化管理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要强化组织实施和保障,推进本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定格、定人、定责”,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要求。

2、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监管站职能、工作等的宣传,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以及科技之春宣传月、科技下乡等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营造农产品质量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确保能及时应对、妥善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使事故的危害和影响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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