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政办发〔2021〕62号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横山区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村财镇管核算办法》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街道办,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榆林市横山区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村财镇管核算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榆林市横山区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村财镇管核算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榆林市农业农村局、榆林市民政局《转发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移交的通知>的通知》(榆政农发〔2020〕248号)文件精神,全区214个行政村全部完成村集体资产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移交工作。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三资”监管,防止资产流失,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维护集体成员利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陕西省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巩固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加快村集体经济发展步伐,激活村集体经济发展要素,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长期稳定,为乡村振兴有序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管理原则。严格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二)坚持“四变四不变”原则。既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账务由镇(办)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管理,但资金所有权不变;变收支票据由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管理,但使用权不变;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报账员到农村财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但审批权不变;变由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全面负责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但经费自主权不变。
三、管理体系
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核算主体的前提下,各镇(办)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为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分别建立账簿、核算财务收支情况。
各镇(办)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工作要接受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办)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区财政部门负责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业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为尽快启动我区“三资”管理信息平台,各镇(办)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市推进“三变”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榆发〔2020〕4号)文件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全区“三资”管理信息平台按期全面运行。
四、管理范围
全区22个镇(办)214个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三资”,全部实行农村财务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具体包括:经营收入、投资收益、承包租赁收入、提供服务收入,上级拔付的各项专款收入、帮扶单位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收入;经营支出、管理费用、福利支出、农业发展支出、资产构建支出以及其他支出。对村委会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移交的全部资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至少一年清查一次,对资产资源的处置、变动要及时登记。
五、管理方式
(一)机构及人员设置
各镇(办)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按照原“村财乡管”文件规定,设置中心主任、审核会计,记账会计、报账员岗位,不再新成立专门机构。
1、“中心”主任职责
负责“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和全盘工作,并对重大经济事项进行复审。
2、审核会计岗位职责
(1)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和监督,保证会计业务处理及时、准确;
(2)及时解决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问题,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3)审核原始凭证及资金支出;
(4)管好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预算指标的使用,配合纪检、审计、财政、农经等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检查;
(5)协助各村编好预算、决算,做好财务分析;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记账会计岗位职责
(1)按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出具现金支票或转账支出;
(2)负责凭证装订、票据保管、账簿登记、报表编制;
(3)定期与信用社及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核对存款、现金余额,保证账实相符;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报帐员岗位职责
(1)爱岗敬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制度,积极参加培训,适应工作要求;
(3)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中心”指导,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和中心负责;
(4)负责编制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计划,核对经费及其它预算指标;
(5)负责领取、保管、使用“备用金”,并对备用金安全负责;
(6)负责日常收支报账业务;
(7)负责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信用社、服务中心之间票证、报表传递;
(8)参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产物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报送有关“三资”变动表;
(9)根据需要设置辅助账簿,核实资金数量;
(10)整理、粘贴原始凭证,填写收入汇总单或支出报账单,并按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加强财务公开与监督的意见》(横办发〔2017〕5号)文件规定进行财务审批,严禁白条抵库。
(二)会计业务移交办法
1、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会计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1)结清往来账款,能够清收的债权全部清理;
(2)2021年6月前发生的会计业务应全部办理完毕并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薄,核对余额,编制资产负债表;
(3)将库存现金交入信用社并和信用社对账,核实存款余额;
(4)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三资”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并按名称、数量列出清单;
(5)整理移交资料,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2、办理移交
(1)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收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2)账账核对、账证核对,保证相符;
(3)交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本年度起至移交日期所有月份的会计凭证、账簿余额、会计报表;
(4)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
(5)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存档一份。
(三)建立新账
1、会计账簿设置
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为单位,原则设置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产品物资登记簿、往来登记簿、资源性资产登记簿。
2、会计科目设置
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结合“三变”改革后变化情况设置。
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会计科目表
顺序号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一、资产类 | ||
1 | 101 | 现金 |
2 | 102 | 银行存款 |
3 | 111 | 短期投资 |
4 | 112 | 应收款 |
5 | 113 | 内部往来 |
6 | 121 | 库存物资 |
7 | 131 | 牲畜(禽)资产 |
8 | 132 | 林木资产 |
9 | 141 | 长期投资 |
10 | 151 | 固定资产 |
11 | 152 | 累计折旧 |
12 | 153 | 固定资产清理 |
13 | 154 | 在建工程 |
二、负债类 | ||
14 | 201 | 短期借款 |
15 | 202 | 应付款 |
16 | 211 | 应付工资 |
17 | 212 | 应付福利费 |
18 | 221 | 长期借款及应付款 |
19 | 231 | 一事一议资金 |
三、所有者权益类 | ||
20 | 301 | 资本 |
21 | 311 | 公积公益金 |
22 | 321 | 本年收益 |
23 | 322 | 收益分配 |
四、成本类 | ||
24 | 401 | 生产(劳务)成本 |
五、损益类 | ||
25 | 501 | 经营收入 |
26 | 502 | 经营支出 |
27 | 511 | 发包及上交收入 |
28 | 521 | 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 |
29 | 522 | 补助收入 |
30 | 531 | 其他收入 |
31 | 541 | 管理费用 |
32 | 551 | 其他支出 |
33 | 561 | 投资收益 |
(四)审核报账办法
1、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报账凭证应符合有关财经法规、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内容填写完整、用途清楚明了。
2、差旅费、办公费等开支,应严格执行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加强财务公开与监督的意见》(横办发〔2017〕5号)文件规定标准。
3、用于人员的奖励支出,应提供相应文件规定和执行依据方能执行。
4、符合规定的收入业务,服务中心柜组会计按岗位职责分别进行审核,项目清楚、金额相符、手续完备、直接入帐。
5、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以非法票据,非法方式取得的收入,服务中心应及时纠正,不予受理。
6、符合规定的费用开支,服务中心接单初审,按金额大小、资金用途分别处理,凡属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可直接办理,凡属非日常性的特殊项目开支,应经服务中心领导审批后方可入帐。
7、对不真实、不合理的开支,服务中心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开支,予以退回更正或补充。
8、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所有收支业务须经经办人签字,支部书记、理事长、监事长共同审批签字,必要时附会议纪要后方可报账。
9、服务中心会计应认真审核报账单,确认报账签字与预留印鉴无误,方可办理报账手续。
10、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应暂缓办理,不充许透支报账。
11、服务中心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帐法,并以公历年为会计年度。
12、服务中心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记录帐务。
13、账簿应按月结帐,并结出本年累计数字。
14、服务中心应按季度向村组提供报表。
15、年终结账后,应编制资产负债表、收支总表、收支明细表等。并及时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反馈情况及报表。
16、报帐时间:每月25-30日,业务量少的至少每季末集中报帐。
(五)报帐业务流程
报帐员将由经办人签字,支部书记、理事长、监事长共同审批签字后的原始凭证(必要时附会议纪要),差旅费附文件,票据整理粘贴送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审核会计对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签注意见,记账会计根据审核无误的票据填开现金支票或转账支付。报账完毕,记账会计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并登记有关账簿。
六、本办法从2021年6月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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