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7-07-07 08:52 来源: 市政府门户网
索引号
GK-201707-000019
发布日期
2017-07-07 08:52:47.
发布机构
横山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标    题
榆林市《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系列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创新型榆林建设,促进榆林经济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将榆林创建成为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为全球一流高端能源化工基地,我市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本报现进行解读。


特色产业技术有创新才有竞争

现代能源化工——要高端化、多样化 不要技术落后、资源浪费

以煤电一体化、煤化一体化、油炼化一体化为抓手,加快引进吸收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甲醇制聚甲氧基二甲醚、醋酸制乙醇、电石炉尾气制乙二醇技术应用与示范,攻克煤焦油制精细化学品、高等级碳素材料、芳烃产品高级润滑油等分级分质高效开发利用技术,提升和改造兰炭产业技术研发和开拓兰炭基吸附材料、功能材料、芳香族化学品、催化剂等技术。攻克低阶粉煤制取无烟煤技术,开展煤制油中间产品烷烃制取特种蜡的技术研究与示范;积极推进石油炼制中副产品碳四烃制备甲基乙酸甲酯等精细化工产品的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强二氧化碳原料制备甲烷、高分子材料等化工产品技术与示范。开展能源绿色安全高效开采和深度转化技术攻关,推进高产出、低排放燃煤发电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技术开发、装备研制及推广应用,加强大规模储能和并网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不断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建设全国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示范基地,打造全球一流的煤化工技术创新基地。

农业技术——绿色 生态 安全 高效

深入实施“193”农业科技工程,支持榆林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推动羊子、马铃薯、种业、红枣、蔬菜、小杂粮、玉米、山地苹果、林草等9大主导产业技术创新,组建9个国家级、省级产业联盟,发展壮大300个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围绕长城沿线风沙区陕西粮仓建设,在毛乌素沙漠地区开展中低产田改良、抗旱栽培及节水灌溉等关键技术研究集成与示范。开展植被保育、高效设施农业、生物质能利用、能源化工基地地下水资源保护等技术研究。在南部丘陵区开展干旱半干旱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大力发展有机农业,推广高效设施养殖技术,开展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养殖,研究开发红枣、马铃薯、小杂粮、沙地植物等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开展特色农产品安全预警技术研究,建立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积极推动传统农业向“种、养、加”一体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全产业链新型农业转型,全面提升农副产品附加值。加强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等林业生态工程,大力开发高效生态林业生产技术,强化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效应。设立“科特派”创业专项资金,建立一支1000人的“科特派”队伍,建设30个“科特派”创业链。打造50家“星创天地”,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培训基地及示范基地,孵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聚集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农村科技创业带头人,成立省级、国家级“星创联盟”。

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实现技术攻关 集成示范

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利时机,结合榆林本地实际,大力发展聚氯乙烯型材工业、铝合金工业、镁及镁合金工业、现代陶瓷工业等新兴产业,积极推进榆林粉煤灰制备陶瓷膜技术的应用与示范。加快新材料产业研发平台建设,促进新型建筑材料、新能源材料、化工新材料关键技术突破,推进材料工业与电力、冶金、化工等产业融合,发展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大力发展高分子材料产业以及高精尖镁铝合金加工技术。发展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新型环保技术,促进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化,积极发展节能减排投融资、排污权交易等节能环保业态,在污染治理、工业废弃物无害化综合利用技术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和集成示范。

你负责技术创新 我负责提供优惠

培养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领军企业——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给予经费补助

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333”行动计划,鼓励市内外各类组织和个人在榆创办科技型企业。加大对科技型初创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建设一批科技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其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纳入培育库的企业,根据其销售、成本、利润等因素,由市、县财政给予培育奖励,原则上不超过3年,支持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创新。加快培育和打造一批占据主导地位、具备先发优势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围绕煤气油盐高效开发、现代煤化工、盐化工、金属镁深加工、能源化工基地生态修复、新材料、精细化工、旱作农业、高效养殖、现代生物质资源高值利用及制品开发以及中药现代化等10个重点产业方向的关键技术,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予以奖励,并在项目申报、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科技奖励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建立工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在科技型企业中选择业务骨干人员作为工业科技特派员,负责企业科技统计、专利申请、成果申报、技术市场交易等工作,市财政给予经费补助。

企业要舍得在研发上花钱——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

落实国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科技创新奖励支出和学科带头人、核心研发人员、科研协作辅助人员薪酬可在企业研发预算中单列。优先支持企业依托高等院校建设一批高水平、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新型研发机构(中试基地),设立开展关键技术研发的联合基金,新型研发机构(中试基地)按照需求导向原则自行确定研发项目。鼓励企业依托研发机构积极承担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积极吸引符合榆林产业功能定位的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央企业、跨国公司在我市与自然人、企业、园区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和创新载体,引导和鼓励市内资本与优秀服务创业机构合作建立创业联盟或成立创新基金。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研发机构,当年分别给予经费后补助奖励。

引进 留住 奖励

用优厚的条件吸引人才

深入实施《榆林市刚性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榆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等人才政策,完善人才梯度培养机制,畅通科技人员双向流动渠道。成立榆林市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重点引进国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国内500强企业的紧缺型专业人才,吸引熟悉企业资本运行的复合型经济管理人才来榆创业,加强科技创新团队、青年科技新星等人才引进和培养。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在住房条件、子女就业、配偶就业、医疗服务、临时出国等方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保姆式服务。引进或建设一批能够解决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的重点科技创新团队,每年择优扶持10个市级科技创新团队,被列入国省级科技创新团队的给予资助。

重奖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以科技项目吸引科技团队,以科技团队吸引和留住外来科技人才,进而带动和培养一批本地“乡土人才”,对“候鸟式”的外来科技人才采取“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人才管理政策。鼓励高等(职业)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人才双向交流,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与企业或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逐步形成新的科技创新创业长效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内部分配机制,推进绩效工作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设立榆林市重大科技创新奖,通过重奖在榆林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重点奖励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形成新产业、产业链延长、产业高端化、产值占比明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人员,促进我市各重点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该奖每年评选一次,原则上不超过两人,可以空缺,每人奖励100万元。

坚强政策后盾

政府引导科技成果转化——下放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

加强科技项目目标管理,逐步将项目遴选、绩效评估、管理验收等职能转移给第三方专业机构。允许符合条件的省外机构和省外专家申报市级科技项目、科技奖励人才计划等,享受财政资金政策支持,同时将发明专利和技术交易合同作为科技项目结题验收的必要条件。国、省驻榆企业运用地方财政资金实施的科技项目,其成果必须与地方共享,并优先在榆林转化实施。出台专利代理机构资助和奖励政策,鼓励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支持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潜力大的科技成果在企业实现产业化,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对注册为独立法人并经省级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自备案之日起,市财政连续3年给予开办经费及办公经费补助。全面落实《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全面下放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推行股权激励相关制度,加快科技成果产学研协同转化,建立“专利池”推动成果共享转化。

前资助 后补助——财政科技投入比例加大

加大市县两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设立榆林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和榆林市科技创业风险补偿资金,明确财政科技投入重点,适度提升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占当年本级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加大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贯穿创新链的科技项目支持力度。对基础性、前沿性、战略性、公益性、共性技术类项目,主要实行前资助方式支持;对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等,主要实行后补助方式支持;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主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股权投资、事后补助、政府购买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创投基金和民间资本等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切实解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与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挂钩——在全市县、乡(镇)试点设置科技副县长、副乡(镇)长

成立榆林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形成促进科技创新的体制及架构,分解创新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全市县、乡(镇)试点设置科技副县长、副乡(镇)长,全面提升科技管理水平。完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机制,探索建立科技创新、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并将本项任务落实纳入榆林市各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

榆林科技创新“三步走”

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两城十园一港多点”战略布局中建设榆林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的发展思路,以及榆林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三区一高地”战略部署,提出榆林市科技创新 “三步走”方针。

第一步:到2020年,科技创新动力、活力和能力明显增强,区域能源化工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初具规模,国家创新型城市示范作用凸显。

第二步:到2030年,成为五省接壤区协同创新共同体的核心支撑区,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科技创新示范功能进一步强化,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

第三步:到2050年,成为西部地区一流的创新区域,成为全球能源化工技术创新的名片,建成全球一流的高端能源化工基地。

提升主要创新指标

到“十三五”末,全市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

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公众基本科学素养水平显著提高,万名就业人员中从事R&D人员数量达到60人,百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0件,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显著提高,基础能力全面提升。

全社会R&D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全市科技型企业达到3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家,高技术产业当年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0%,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1%,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额达到10亿元以上。

国家级、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13个,其中国家级3个,建设星创天地50个,其中国家级10个,建成10个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科技企业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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