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发布时间:2017-07-10 09:36 来源: 应急办
索引号
GK-201707-000036
发布日期
2017-07-10 09:36:09.
发布机构
横山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标    题
横山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防范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增强应对和防范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横山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 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88号);《陕西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3861-2009;《陕西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榆林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横山区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 9007-201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过程中,有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受伤和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爆炸、等事故。 具体为:(1)造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以上;

(2)超出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3)跨镇、街道办行政区域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4)横山区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启动区级应急预案处置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1.4应急体系 

本预案是指导全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的专项预案,各乡镇、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是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制定本区域、行业相应的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区安委会备案。

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应急处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行政主管及安监部门备案。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职工及周围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乡镇应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各相关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在发生各类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时,各应急救援队伍及相关现场作业员,应快速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做到快速、有效。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预防、应急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事故风险描述

2.1横山区烟花爆竹基本情况

花炮生产是横山区的传统产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花炮生产已逐步取消,目前,横山现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2家,花炮批发库布置在城郊人烟较少的地域,从而降低事故的严重程度。每年临近春节,需新增花炮零售点数十多家,主要分布在城镇。经营品种主要有烟花类、爆竹类等2大类。

2.2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危险因素主要是经营、储存、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火灾和爆炸。花炮批发企业的库房布置在城郊人烟较少的地域,并且严格设定存放种类数量和安全设施,从而降低事故的严重程度。但花炮经营存在季节性强,致使批发经营企业对花炮储存保管周期长、储存量大,从而其危险因素和事故风险随之增大。同时,零售点一般在城镇商业区域,人员流动大,素质层次不齐,发生火灾的几率较大,风险较高。

3、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3.1组织体系 

横山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是在横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由横山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10个应急工作小组组成。

3.2机构职责 

3.2.1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是处置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检查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准备工作情况,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

(2)组建并管理应急救援专家组;

(3)分析预测突发事件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保持应急体系正常联络;

(4)领导、指挥烟花爆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5)负责预警信息的发布和宣布预警结束。

3.2.2 组长与副组长及职责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担任,负责区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的全面工作,进行总的协调和指挥,负责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和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公安分局局长、区安监局局长担任。负责协助组长做好各项应急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事故的抢险救援以及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工

3.2.3 办事机构及职责

横山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为区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区安监局。横山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区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烟花爆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区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参与应对突发烟花爆竹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相关工作;

(2)搜集和分析应急救援工作信息,监督烟花爆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控措施落实情况。

(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4)负责烟花爆竹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

(5)负责烟花爆竹突发事故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

(6)负责烟花爆竹突发事故应急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7)承担区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2.4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成员单位包括区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政府、街道办,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公安消防大队

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事故现场救援工作;负责根据事故现场指挥部的命令开展事故灾难处置工作;负责承办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涉及相关灭火救援的其他事项。

 2)卫计局

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现场的医疗救援工作,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治和转运;负责承办事故灾难常用药品等应急物资的管理。负责承办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涉及相关医疗卫生的其他事项。

 3)公安交警大队

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灾难现场区域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分流工作,开辟救援通道,保证救援人员、车辆、器材装备的通行;负责承办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涉及相关公安交通的其他事项。
 4)宣传部

发生事故灾难时,负责按照本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的要求,协调组织事故灾难的宣传报道工作,配合事故处置部门组织管理事故灾难现场记者,负责审定事故新闻口径,协调组织现场新闻发布会,实施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排查灾难事故隐患及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
5)民政局

负责处置好事故灾难的有关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协同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和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证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负责承办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涉及相关社会救助工作的其他事项。
 6)财政局

负责协调落实事故救援所需资金;负责承办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涉及相关资金保障的其他事项。
 7)交通局

负责在事故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恢复道路、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做好道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承办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涉及相关交通运输保障和道路桥梁恢复的其他事项。
8)气象局

负责组织应急天气会商,派遣气象保障小组进驻事故灾难现场,及时提供天气实况监测和预报信息;协助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做好应急指挥和其他工作。
9)供电公司

负责组织实施事故现场电力设施的抢修作业,提供应急照明设备、应急发电车,为事故救援指挥机构、人员抢救救治、避难等重要场所和应急救援现场提供电力保障和用电安全。
10)安监局

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专家对事故中相关生产安全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提出相应意见;组织、参加事故救援指挥和事故的调查处置;负责承办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涉及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11)环保局 

负责派遣环境监测小组进驻事故灾难现场,为事故灾难现场指挥部提供与环境相关的必要的数据参数;针对事故灾难处置中产生的次生环境污染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和建议;负责处置事故灾难中产生的污染物质;承办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涉及相关环境保护的其他事项。
12)各镇政府、街道办、园区、农场

负责配合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开展事故灾难处置工作;负责配合事故灾难中人员疏散安置和抢险救援工作;负责配合组建事故灾难现场指挥部;负责承办需配合事故灾难现场指挥部应对事故灾难的其他事项。

3.2.5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1)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治安保卫、交通管制、现场警戒等工作由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协调。

2)烟花爆竹事故现场应急所需的气象监测和预测由区气象局提供支持。

3)烟花爆竹事故现场的环境监测由区环保局提供支持。

4)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通讯,由电信系统负责保障。

5)烟花爆竹事故的群众转移安置、善后处置由区民政局和区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

6)烟花爆竹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由区委宣传部和区安委会统一负责协调。

7)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和各专业协调机构,应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当发生事故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3.2.6应急救援队伍

1)应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公安消防部队、专业应急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组成。

2)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对各专业应急队伍建立信息库,便于应急调用。

3)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主体单位,必须建立自己的专业或兼职应急队伍;并应定时组织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队伍能熟练掌握现场出现的各类事故应急处置办法。

3.2.7现场指挥部、专业救援组织及其职责

1)现场指挥部及其职责
根据事故灾难处置工作需要,由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担任。现场指挥部设有现场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社会稳定组、环境监测组、警戒组等组成,主要承担事故灾难现场救援任务,负责做好事发地区治安维护、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后勤保障、信息发布等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信息;

(2)及时掌握事故现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3)划定事故现场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它强制性措施;

(4)迅速控制事故危险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控,确定事故的危害程度;

(5)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撤离、疏散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

2)现场专业救援组织及其职责
根据事故灾难现场救援需要,指挥部设10个专业工作组:

(1)现场抢险救援组
工作组组成:由公安消防大队牵头,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安监局、质监局、烟花爆竹专家、区相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源头;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佩戴防护用具全力搜救受伤受困人员及遇难者遗体;彻底排除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源,做好次生事故预防工作。

(2)医疗救护组
工作组组成:由卫计局牵头,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医疗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调动镇街可用医疗资源,全力抢救伤员。

(3)环境监测保护组
工作组组成:由环保局牵头,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区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并负责进行监测、处置;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服务。

(4)社会稳定组
工作组组成:由公安分局牵头,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工会、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加强对事故现场警戒;加强对收治伤员医院的警戒,保证良好的治疗环境;对相关人员做好安抚和解释工作,必要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管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5)电力保障组
工作组成:由供电公司牵头,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所属镇供电所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力量保障事故救援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所需电力供应,提供足够的具备防爆性能的便携式应急照明装置和其他相应的电力应急物质装备器材

(6)通信保障组
工作组组成:由文广局牵头,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增加救援现场通信信道容量,保障事故现场应急通讯畅通。

(7)宣传报道组
工作组组成:区委宣传部牵头,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新闻单位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分管负责人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事故通稿,接待媒体记者,发布相关信息,保证信息公开,保证正确舆论导向。

(8)专家组
工作组组成:由横山区应急救援专家库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并提出处置措施建议

(9)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组

工作组组成:由事故发生地乡镇街办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发改局、民政局、交通局、工会和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以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交通运输和救援物资保障工作;根据专家处置意见,选择疏散场所并立即疏散有关人员和群众;组织保障水、食品等救援急需品的供应;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等善后处理工作。

(10)事故调查组
工作组组成:安监局牵头,安监局长任组长,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会等其他有关部门和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上级政府对较大及以上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4、预警及信息报告  

各部门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各单位应加强对烟花爆竹存放的监控监测、完善各类监测手段和预测预警机制,建立完善监控、预警体系,定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烟花爆竹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班组长和相关负责人员第一时间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理措施并下达撤人命令,同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并立即报警救援(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120)。事故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处置,同时应在一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发镇政府、街道办、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要对报告内容的可靠性、正确性进行初步审核,如超出本级政府应急救援能力,要在先期采取应急行动的同时,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迅速向区政府总值班室、区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采用电话报告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先电话口述,后传真文字。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救援路线)、原因、初步判定的伤亡情况、导致伤亡的因素、尚存在的危险因素、事态发展趋势、需要哪一类的救援队伍、联络人、联络电话等。
相关部门通信联络方式为:

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7611948  

区安监局值班电话:    7613363

区公安分局值班电话:110    7618257

区环保局值班电话:    7611345

区质监局值班电话:    7611532

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后,应依据本预案初步拟定救援的专业队伍、专家组成人员名单、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同时将以上情况报事故灾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事故灾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报告区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需要启动区级应急预案的,由区事故灾难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启动命令,启动应急程序。

在开展应急处置的同时,事故灾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汇总和研判相关信息,通报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重要信息迅速向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和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响应行动由区应急领导小组(安委会)统一指挥,根据事故类别和严重程度分级响应,逐级上报、逐级启动现场处置预案、区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直至政府应急预案。响应分级分为Ⅰ、Ⅱ、Ⅲ级相应:

1)Ⅲ级响应(微小事故(事件)应急响应) 

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作业人员要立即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对事故(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同时报告单位领导(班组长、安全员、厂长),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告后设立警戒、撤离岗位、等待救援。

班组长、安全员、厂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启动单位事故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救援;同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专业救援机构(如119、120、122等);

2)Ⅱ级响应(一般以下事故应急响应)

政府各主管部门和和专业救援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接警人员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启动部门应急处置预案,赶赴事故现场。同时报区政府主管区长和区安委办,便于调动社会资源和启动区应急救援预案。

3)Ⅰ级响应(一般及一般以上事故应急响应)

区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动态,及时报告区安委会主要领导,启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报市安委会和市政府主管领导,便于启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关支持。

5.2响应程序

1)各级人员接到报告或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由现场最高领导决定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立即按照现场处置方案开展现场救援行动。

2)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接管现场救援指挥权,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同时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报告。
3)各救援小组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安排,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4)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应妥善保护和监护事故现场,清点人数,安排事故调查等工作。

5)在启动区专项应急预案后,事故仍然无法控制。应急总指挥应立即向区政府安委办及专业救援部门报告,请求社会支援,及时启动区应急救援预案。

6)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根据现场情况,可越级上报相关领导和政府部门,请求社会支援。

5.3处置措施

1)应急处置的原则

(1)处置措施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先救人后救物,救人要先护己;防控结合,缩小灾害范围、减少事故损失”。

(2)参与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接受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按照规定佩戴防护器材,在指定地点待命,不得擅自各行其是。               

(3)进入事故现场,应按照规定着装,不得穿带化纤衣物。

(4)火灾事故现场,必须弄清燃烧物介质,采取有针对性的的灭火措施,不许盲目灭火,严禁禁忌物品灭火。

(5)现场指挥部及救援人员必须处于上风侧,并与事故现场保证100米以上安全距离。

2)烟花爆竹事故一般处置方案

(1)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烟花爆竹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烟花爆竹火灾、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3)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一般是向上风侧撤离,必须保证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危险过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

(4)现场控制。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2)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

(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

(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3)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爆炸地点。

(2)确定爆炸类型(化学爆炸)。

(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

(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烟花爆竹事故的特点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防爆、阻燃等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烟花爆竹事故特点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进行自我防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撤离时避免横穿危险区域,禁止向事故源下风向撤离。 

5.4应急结束   

当事故现场得以控制,遇险人员全部得救,现场符合有关要求后,应急救援队伍清点人数,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6、信息公开和发布

1)对外信息发布由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在事故现场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危险区);在未授权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发布事故救援信息,以防形成社会恐慌和其他负面影响。

2)当需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时,由区委宣传部和应急救援办公室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应急救援情况和事故状况。

7、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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