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电子版于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网(www.hszf.gov.cn)同步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重点,强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梳理、规范公开目录,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区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98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453条。同时,对政策类信息,运用图解等直观明了的形式进行解读,便于公众深入理解。
(二)加强平台建设。对区政府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提升了网站功能和服务,同时对信息资源进行了规范化。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监管,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三)注重社会监督。加强互动交流,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建议,增强公众参政议政意识,提高行政权力运行中的公众监督力度。全年收到群众来信68件,全部按时办结并公开答复。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全部按时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2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71 | 增加158项 | 390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3 | 无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4 | 无 | 421 |
行政强制 | 0 | 无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2 | 减少1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 | 331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1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区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在增强政务透明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深入。一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国有企业有关信息公开不到位。
(二)“五公开”落实不彻底。“五公开”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基本到位,决策、执行、管理信息公开水平还有待提高,在将“五公开”落实到公文和会议办理程序中还有待完善。
对于存在的问题,我区将着力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大落实力度。严格按照中、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尤其是对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不留死角。严格落实“五公开”,规范公开程序,提高公开水平。
(二)加强监督检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对不及时上报、不上报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民主评议,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科学有效。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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